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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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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在医院流产,十月份生孩子,孩子户口怎么办,这也算超生吗 。
我是济南市章丘的一个普通村民,一家三口人,第一个是个男孩,村里妇女体检发现他已怀孕,于是,三月二十九号去医院做的无痛人流,于十月二号生育一女孩。请问一下孩子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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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工地干活不小心把大姆关节给挤伤了,去医院检查拍片显示没有什么大碍,过了一周还是疼,去复查
您好:本人在工地干活不小心把大姆关节给挤伤了,去医院检查拍片显示没有什么大碍,过了一周还是疼,去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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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超车撞到我后,交警判小车全责,我受轻伤,医生介意休息半月。问小车保险单位能陪我误工费吗?
小车超车撞到我后,交警判小车全责,我受轻伤,医生介意休息半月。问小车保险公司能陪我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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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归属,我父亲是以前的退伍伤残军人八八年安置到地方县城并转交地方民政局安置
我父亲是以前的退伍伤残军人八八年安置到地方县城并转交地方民政局安置条约和、1万元安置费用用来建房,政府只是给我们一层楼房、没有办房产证《民政局的>如今房屋被房地产改建请问建成后产权是我们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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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今不交去交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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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殴打残疾人,走公安局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请问,殴打残疾人,走公安局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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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拔了一只智齿后,左肩感到不适时间一长导致睡觉也睡不着,不知跑了多少家医院,做了多少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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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有二级残疾人证,有二级残疾人证,可这几年没有得到政府一分
有二级残疾人证,可这几年没有得到政府一分钱的补贴费,是不是二级残疾国家不给补贴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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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三号工伤。去医院检查说左手中指第四关节骨折,但是不需要住
本人三号工伤。去医院检查说左手中指第四关节骨折,但是不需要住院不需要做手术。用石膏固定。医生说要休息至少一个月。不知道这样子能不能鉴定工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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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挖机驾驶员在中午刚上班时徒弟操作失误吊东西时钢丝绳把我手弄伤了徒弟是挖机老板的亲友医药费花了
我是一位挖机驾驶员在中午刚上班徒弟操作失误吊东西时钢丝绳把我手弄伤徒弟是挖机老板的亲医药花了25责任怎么划分养伤需月左我应得到那些赔偿需单多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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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干活骨折动手术打钢板,老板支付医了费,不再赔偿了,请
我在工地干活骨折动手术打钢板,老板支付医了费,不再赔偿了,请问后续治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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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坚定伤残保险,怎么办里呀?许要那些手续?
请问律师,坚定伤残保险,怎么办里呀?许要那些手续?
上海方松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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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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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纠纷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医疗故意行为主要表现有: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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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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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应如何?
1、工伤多次复发尚未痊愈的劳动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劳动者可依法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享受相关工伤待遇.2、所谓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一般为3个月到24个月,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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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医疗风险管理
1医疗护理业务工作方面。①促进院、科两级专业技术责任制度;②实施临床程序守则以减少不同单位临床做法上的差异;③实施急症分流制度;④制定药物使用安全手册,药物标签自动化,出版药物新知识,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事故的警觉性;⑤减轻一线医护人员工作量,加强对临床部门的业务支援;⑥统一医疗记录表格;制订医疗记录管理标准及手册;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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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来支付?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规定》实施,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由以前的原劳动行政部门一家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规定了法律责任。之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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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医学鉴定?
鉴定结论是诉讼中一种特殊的诉讼证据,它形成于案件发生之诉讼进行之中,是对案件部分事实作出的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也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刑事医学鉴定是指依据法医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用以检验死亡的时间、原因、伤害程度,造成损伤的部位和致伤的凶器种类,鉴别血型、遗传基因是否同一等专门性的问题。作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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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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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具备的条件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一是保外就医的人必须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是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在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治疗无效的,老年犯中身体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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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的例外规定
“但书”指法律条文中“但是”或“但”以下的一段文字,是对上文的例外或附加某种条件的规定。 怎样理解“但书”?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一条对患者知情权的规定为例,条文中“但书”之前的内容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是以给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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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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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残疾的鉴定提供依据。 1.2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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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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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罪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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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越狱罪
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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