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电话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联系电话
>>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13052261268(上海律师)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18516500148(上海律师)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18667830319(上海律师)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18501561386(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标签
>>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劳动纠纷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工伤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劳动仲裁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劳动争议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劳动法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工伤赔偿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劳动保障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工伤保险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合同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劳动法咨询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工伤鉴定律师,上海番茄农庄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上海番茄农庄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番茄农庄> 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番茄农庄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番茄农庄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中三金如何索赔,我在单位两次受工伤
  我在单位两次受工伤,现单位准备与我终止劳动关系,关于三金我该如何索赔

·多年前工伤现在能要求赔偿吗
  我母亲70年代是机械厂职工,在上班期间被火烧伤,现在能要求赔偿吗

·张国律师你好,工伤十级能赔多少钱怎么算
  张国律师你好,工伤十级能赔多少钱怎么算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是七级
  工伤鉴定是七级,按中山的月平均工资是1631元,从今年的6月15号受伤到11月19号评残出来,应该赔多少钱?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 双倍工资赔偿 要有些什么证据 只有工伤裁决书可以嘛
  我父亲在工地上上班因工受伤经鉴定为10仲裁院仲裁了15466元给我父亲《因受伤时上班不到一个月所以按80每天一月22天赔偿7个月。我父亲是1月份到工地上班的仲裁院依法裁决解除劳动关系是同年11月。请问这种情况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工伤认定,保险公司怎么样理赔
  工伤认定,保险公司怎么样理赔

·用人方拖欠工资不给目前发生劳动仲裁到本人距离比较远,想委托请
  用人方拖欠工资不给目前发生劳动仲裁到本人距离比较远,想委托请律师

·我的工伤残级待遇还能否得到?
   我于19793月到国营企业xx大理石厂工作。同10月份,我在工作时被石板砸伤右脚跟骨,致右脚跟骨骨折,右侧跟骨棘.跟骨骨折后遗症。1986,大理石厂根据我的受伤情况,决定让我退出工作岗位,并自19861月1日开始支付标准工资的60%,至我去世。 此后,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不断提高,并开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各项社

·补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么?
  补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么?

·农民建筑工无用工合同工伤
  工作的时候从3米高的墙上摔到地上,造成脚后跟粉碎性骨折。请问要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期间,还需要去原公司上班吗
  劳动仲裁期间,还需要去原公司上班吗

·篮球训练过程中受伤算是工伤吗
  篮球训练过程中受伤算是工伤吗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入职时已超退休年龄,打下班卡时猝死是否算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中均已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


  •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 ·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条款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对此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考量劳动者有无继续存活可能性,工作性质及内容与突发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劳动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杀等情形为工伤认定的排除事由,劳动者与家属关系是否正常,家属主动放弃治疗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委员


  •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够同时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首先由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人补足。相关咨询问题解答: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构成工伤吗?  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交通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


  •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一,反申诉只能是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起;第二,反申诉必须向受理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第三,反申诉应当在仲裁辩论程序终结前提出


  • ·工伤保险问题常识
      近日出台的《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北京),对工伤保险中有关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本人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应由工亡


  •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


  •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叛逃罪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是指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新增加的罪名。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番茄农庄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番茄农庄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番茄农庄劳动工伤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