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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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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要求鉴定自己无责的费用是否也要由受害一方承担?
因医疗问题与医院打官司,去年12月底判决,今已生效。法院又让去说审理案件中有一笔医院提出的鉴定费因失误未计算在内,要求重新分担这笔费用。请问,法院这么做可以吗?医院要求鉴定自己无责的费用是否也要由受害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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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通打工两天,与同事抬150公斤脚手架,隔一天去医院检查视
在南通打工两天,与同事抬150公斤脚手架,隔一天去医院检查视网膜裂孔,现在在老家洪泽,没有公司的联系方式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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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乡镇卫生院向聘用一名极好的乡村医生是否合法
我们是一家乡镇卫生院,现在业务繁忙,向聘用一名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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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医疗赔偿事宜,
打架医疗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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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医务人士
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医务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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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等级补贴,律师,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残疾等待补贴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残疾等待补贴数额方面国家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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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为8级赔款数有多少,有哪些项目,
工伤伤残等级为8级赔款数有多少,有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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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肩粉碎性骨折肩袖肌腱断裂,交通事故评残几级?
右肩粉碎性骨折肩袖肌腱断裂,肱骨坏死无法上举,交通事故评残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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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于2013年6月15日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体检,被告知
您好:本人于2013年6月15日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体检,被告知是1.2公分的胆息肉, 举报人于2013年8月3号去人民医院门诊复诊,医生建议手术,举报人于2013年8月5号入院,8月6号进行了胆囊切除手术,术后病理检测为4粒0.5公分左右的结石,手术结果与诊断不符,由此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案。本人认为,人民医院存在两个问题,1)术前未尽到告知义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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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老板出了一半的医疗费。剩下的费用让我们回老家报销了新农合保险,这对以后维权有没有影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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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工地干活三天出事,左手无名指断了一节,坚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具体赔偿是
我爸在工地干活三天出事,左手无名指断了一节,坚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具体赔偿是多少san律师你好,我爸在工地干活三天出事,左手无名指断了一节,坚定为十级伤残,用人单位不服,说要去做司法坚定,这种事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十级伤残的具体赔偿是多少88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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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车祸医院前期治疗,前期在骨科照片说颅内有血没啥
我亲戚车祸医院前期治疗,前期在骨科照片说颅内有血没啥
上海广富林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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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如果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给劳动另行安排工作,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则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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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周某在做手术过程中死亡后,其家属不愿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是选择和院方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并达成一致协议;第二天,周某子女即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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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与病假工资
刘某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公司以已为刘某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刘某某的工资,要求刘某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刘某某经济补偿金并与刘某某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公司补发刘某某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并撤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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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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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纠纷预防
一、医院方面 1医院可以设立医疗纠纷投诉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不能成为“意见箱”只是一种摆设。当患者对医疗质量不满时,可以到投诉办公室反映情况,投诉办公室应尽快调查落实并及时解决问题。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医疗纠纷,还可以减少患者因不满而四处宣扬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当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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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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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同时进入医疗期如何处理?
劳动者在试用期同时进入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必须在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声明,在试用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累计缺勤10个工作日(包括事假、病假等各类假期和旷工导致的缺勤)以上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进入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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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病历的处理方法
1、医师伪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多产生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医院面对“举证责任倒置”带来的困难,以及此后赔偿数额提高相关司法解释带来的被动,广泛出现了在病历上作文章的现象。2、面对医院篡改伪造病历,患方应当如何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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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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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第一种: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种:由于患者身体的特异和疾病的转归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这实际上是医疗意外。老百姓认为口腔科不死人,但口腔科因为普鲁卡因过敏抢救不过来也要马上死人的,但药典上写着普鲁卡因不做皮试,因为过敏人数极少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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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做的是第一时间向医务处提出:一是复印病历;二是封存病历。您在没有封存病历的情况下盲目交涉――您的怀疑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证据;也可能会有您最担心的事情发生——医院会把病历修改的非常“漂亮”。当然复印病历的时候别忘了让医院盖章。通常,您不要心存侥幸——以其他的借口试图蒙蔽医院给您复印病历资料。因为您是第一次,可哪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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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来支付?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规定》实施,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由以前的原劳动行政部门一家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规定了法律责任。之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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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叛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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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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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军事行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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