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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我的残疾证找该谁办?,我是二期尘肺患者
  我是二期尘肺患者,属于职业病,现在家歇工伤,劳动能力部门已鉴定过属于四级伤残,我想办一个残疾证(或残废证),可残联说我不属于残疾人(说我不缺胳膊不缺腿),民政部们说他们只对军人办理残废证(我是工人)我想问一下河南省对尘肺职业病人不办理残疾证吗?如果办,该找谁办?

·能否办理保外就医
  能否办理保外就医

·结扎后宫外孕医院有责任吗
  结扎后宫外孕医院有责任吗

·交通科承认不,撞人后,撞人后,他住私人医院我们给他交钱。交通科
  撞人后,他住私人医院我们给他交钱。交通科承认不

·残疾人,有二级残疾人证,有二级残疾人证,可这几年没有得到政府一分
  有二级残疾人证,可这几年没有得到政府一分钱的补贴费,是不是二级残疾国家不给补贴费啊?

·关于医疗事故,我母亲去年做的手术
  我母亲去年做的手术,过了一年了我还可以大官司吗?谢谢。

·农村户口车祸定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户口车祸定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san
  你好,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办?

·郭律师好,我老婆一七年被人打断一根肋骨,三天后打人者去医院摘
  郭律师好,我老婆一七年被人打断一根肋骨,三天后打人者去医院摘掉二牙,公安将我刑拘半月。后又栽脏我老婆,双双被取保至前些日子。现检察院已澄清,我起诉打人者,需要派出所出证明吗?谢谢

· 因为我母亲骑电瓶车晚上发生了车祸,对方司机目前在医院是付医药费,我们应该怎么做
  您好因为我母亲骑电瓶车晚上发生了车祸,对方司机目前在医院是付医药费,母亲还在重症监护室,司机不承认是自己撞上去的,说走法律法程序,不会赔偿,我们应该怎么divclass="w990mamt20

·工伤医疗费,我93年工伤定残6级2000年与单位解除合同
  我93年工伤定残6级2000年与单位解除合同,工伤医疗费怎么办/谢谢回答。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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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


  •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的三条


  • ·全国各地医学会鉴定收费标准
      陕西省市级医学会鉴定:2000元;省医学会鉴定:3000元。四川省2005年1月30日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发出了《四川省医疗事故鉴定费的收费标准》公告,规定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每例4500元;市、州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每例2500元。本标准执行期至2006年12月30日止。安徽省2004年12月09日安徽省物价局发布消息,安徽省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 ·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来支付?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规定》实施,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由以前的原劳动行政部门一家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规定了法律责任。之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用人单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 ·律师参与医疗纠纷非诉讼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将协商解决分为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和在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的协商解决两种方式。忽略律师在该阶段的作用是错误的。当患者在医院死亡或者造成比较严重后果后引起纠纷,患者及家属的矛头往往会直接指向经治的医务人员,有时还会转向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去发泄激动和不满的情绪,近几年来聚众医疗机构闹事的事件经常见诸于报


  • ·残疾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


  • ·医疗证据的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纠纷诉讼由医方举证。在其他民事赔偿案件中,伤者也需要从医疗机构取得病历资料,通过司法鉴定保护自己应有的利益。医疗证据是伤病者在就医中由医疗机构的


  • ·医疗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谓的医患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有人籍此以为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就不需要提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


  • ·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如果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给劳动另行安排工作,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则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


  •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妨害清算罪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八条新增加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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