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交通事故律师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交通事故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事故处罚,事故赔偿,签保须知,保费缴纳,出险理赔,事故调解,事故诉讼,车辆保险条款,肇事犯罪,运输合同,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交通法规,保险公司,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法律咨询,代理交通事故案件,为您解决交通事故法律纠纷。
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交通事故法律知识:
·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聚餐喝酒后,在小区里挪车算酒驾吗?
法院认为,驾驶员为了挪车需要在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场所短暂驾驶车辆,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在司法实践中,将驾驶行为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主体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是指依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专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依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而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
·车子小区被刮,物业是否有责?
公司老总张先生前几天买了一辆奥迪新车,原本是很开心的,可是保险还没办理好,停在小区里却被别人给刮花了,问小区的物业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解答: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在法律上取决于张先生与物业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保管合同还是仅为场地使用合同关系。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车辆维修不当,难以获赔。
张某驾驶车辆时不慎撞上停靠在路边的李某驾驶的大众轿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张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张某车辆定损为1万元,对于对方轿车推定为全损,同意赔偿3.2万元。但是数月之后,张某却手持一张5万元的修理费发票向其保险公司索赔,声称其已实际支付了李某车辆的维修费
·八种常见车险拒赔纠纷
一、车上人员意外险必须投车险的两个主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没有涵盖驾驶员本身在内,有车族应注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可以获赔。 二、第三者责任险不保自家人
·车辆出险理赔问答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车辆修理期的租车费?综合保险单一般不赔付所保车辆修理期间的租车费。有些保险公司提供这种保险,但是要缴纳额外的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才能进快得到理赔偿?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得按一定程序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规定的凭据。一些车主或被保险人由于不知道索赔的程序,不知道该备齐哪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 6 座以下 1,050 2 家庭自用汽车 6 座
·车辆是否可以重复投保?
重复投保是指为同一辆车的同一个险种,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所以,千万不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车保险。否则,有一部分保费是白花了,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并不一定是劳动关系;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
·讨债技巧之巧破车轮术
"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债权人想方设法追讨债务,而债务人也总有应付债权人的手段,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车轮战术"就是债务人的一只"杀手锏",它是指债务人一方采用走马灯式地更换接待人员的方法,让债权人如坠云雾中,摸不清企业的虚实,最终精疲力竭,从而不得不做出某些让步甚至退缩、放弃。俗话说"一物降一物",车轮战术之下,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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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高空抛物罪 高空抛物罪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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