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码头路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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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南码头路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南码头路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合同债务的转移和遗产继承债务
  王某与李某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约,按最终承包额付一定的转让费,现付的转让费高于实际上的承包额所规定的转让的金额。在合约履行一半时,王某不幸去世,在合同缔约方上还是王某和乙方,先乙方要求需要王某的妻子签署解除合同的协议,才能把钱给李某。先,李某恐吓王某妻若不去签订该合同则让人在其妻楼下堵截。问:王某的妻子签署后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是否有权签订该合同?乙方说王某妻

·房产遗产纠纷,我家我七间门市房
  我家我七间门市房,不到五亩地婆婆一直跟大儿子过,因为他有点残疾,但是事实上一直养着老人的是我们,老人只是住在他那照顾他们父子两个,去老人没了,我们要分家,他却说房子没有我们的,但是婆婆生前说是一家一半,我该怎么办?他还说有什么证人,说以前说过都给他了,亲戚们都不愿意管这事,谢谢您帮忙知道一下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1)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各位律师现有的回复意见不一,我随后又咨询了当地律师,当地律师意见为,!!!姥爷在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上签名并按手印!!!,事后代书人拿遗嘱找非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当地律师表明即便是见证人不在场,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在线律师对于当地律师的答复又有何看法呢?

·再婚,继承,房产,
  父母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么有留下遗嘱,现86岁老母要再婚,跟男友有婚前协议,但是不肯公正,问如母亲先去世,在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正常情况,留下来的房产和母亲老公如分配?

·老人留遗嘱,老人没有房子只有几十万存款他想哪个孩子孝敬他给谁怎样办理这种事
  老人没有房子只有几十万存款他想哪个孩子孝敬他给谁怎样办理这种事

·财产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关于孤寡老人的遗产问题,我的哥哥住在大庆
  我的哥哥住在大庆,今年70多岁了,3年前老伴去世,无儿无女。身体不好,有心脏病。为了照顾他,我离开沈阳照顾了2年多。因为我也60多岁了,又有妻女,哥哥的朋友见我这样抛家撇女的照顾哥哥,不是长期办法,就帮忙找了一个保姆,照顾哥哥。有了保姆我就回沈阳了。令人惊讶的是7月我哥哥与保姆登记结婚了。保姆今年50多岁,我哥哥快80岁了。更令人惊讶是昨天她来电话说哥哥昨天

·继承房产已经经法院判决原告占有三分之二份额的,另两名被告占有
  继承房产已经经法院判决原告占有三分之二份额的,另两名被告占有六分之一,可以起诉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吗?可以出售出售房屋得到相应比例的房屋价款吗?

·农村私房继承,我家有私房一处
  我家有私房一处,原先为两间平房,后翻造为2上2下的楼房,村委会造房子批复为我的名字,是我造的,但土地使用证是我母亲名字,如果母亲过世,我弟弟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可以继承多少?

·家族有关长孙排位继承,请问家族有关长孙排位继承争论
  请问家族有关长孙排位继承争论,到底是年龄最大算长孙,还是长子的长子算呀?谢谢您!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面个人债务和银行债务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21345748l"""个人债务"43477292l"""银行债务无法继承父亲名下的房

·胡律师好!咨询双重户口注销的最新规定。我朋友因历史遗留问题,
  胡律师好!咨询双重户口注销的最新规定。我朋友因历史遗留问题,有重复户口,第二个户口跟随他十八年了,该户口为常用户口,有结婚登记,房产,社保,学历,孩子的户口等信息。原户口为空挂户,无任何个人信息,无任何犯罪记录,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申请注销原空挂户,符合最新的政策吗?可行吗?如注销常用户口,后续所有的的个人信息有的能变更,有的无法变更,如学历就无法变更?这种情

上海南码头路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南码头路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打印遗嘱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打印遗嘱成为一种新的遗嘱形式,而不再被归类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


  • ·转继承的程序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如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


  • ·军产房能继承吗?
      1.李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1年9月29日登记结婚。双方生育两个儿子李某1与李某2。丰台区×路×号院×楼×号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该房产系军队房改成本价购买,该房屋系李某与刘某的共同财产。李某于2010年5月10日去世,刘某于2010年8月12日去世。李某与刘某均未留下任何遗嘱。李某去世后,总后北京丰台第一干休所出具了证明一份,证明:


  •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脏搏动停止为生理死亡的时间。具体继承开始的时间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以医院死亡证书


  • ·台湾人继承大陆遗产的步骤?
         根据大陆地区现行法律规定及实践操作,台湾居民在大陆地区享有与大陆居民同等的继承权,只要符合大陆地区《继承法》的规定,台湾居民可以继承大陆居民的遗产。台湾人也可以继承台商在中国大陆领域内的合法遗产。 “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及遗嘱继承人两类。其中,法定继承人是指《继承法》第10、12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事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窒息亲属也可以继续履行租赁


  • ·中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需要办理的公证法律文书
      我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要根据国际惯例,参照财产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办理。各国都有自己的民法、继承法,明确规定了被继承人遗产的管理、处置方法、继承人顺序、继承时效以及办理继承遗产的必要程序等问题。继承境外遗产,一般都要在国内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等,有时还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等。继承人中有放弃


  • ·遗嘱执行人承担哪些义务?
      我国《继承法》未具体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遗嘱执行人应具有以下义务:  (1)清理遗产,造册登记。遗嘱的执行,一般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可能发生变化,或者遗产仍混在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之中。因此需要清理,遗产项目较多,应编制遗产清册,遗产清册中应载明遗嘱人死亡时应属于他的全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如何处理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一、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被


  • ·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


  • ·什么是继承恢复请求权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受侵害人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恢复其合法继承权的法律活动。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以恢复自己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物权为目的的诉讼活动。因此,只有当侵害实际发生时或发生后,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代理人才可以提出,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通过协商合理解决,也可以向村(居)


  • ·遗产分割的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是指行为人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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