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确定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一、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nb...
·法律对假冒他人专利的处罚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生产的产品与他人的专利产品类似,或者在产品包装上加上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专利号,使人相信该产品是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的效力 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 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
·专利诉讼禁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是根据世贸组织TRIPS协议的要求新增设的法律条款,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是根据世贸组织TRIPS协议的要求新增设的法律条款,属于...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
·专利权保全的特别规定 专利权保全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 一、已出质的专利权。对于已出质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应保证质权人的优先偿权不因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受影响; &nb...
·专利侵权案件原告应提供的证据 专利侵权案件的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以此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成立,如果原告举证不能或者所举证据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证明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被告的侵权行为不成立,原告的主张便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专利侵权案件的原告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n...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行为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注上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
·原告应出具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该条明确规定...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专利法规定,不视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nbs...
·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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