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龙音寺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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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音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有一个房产纠纷三人共同有名字在⊥海
  有一个房产纠纷三人共同有名字在⊥海

·二手房买卖纠纷,刚买了一套二手房
  刚买了一套二手房,三月份签的合同,当时提出希望可以马上入住,卖家也同意了,于是在四月中交房,但是过户手续还没有办。合同上写明了交房时间,并且写明过户手续完成后付清尾款。现在由于房东的问题,过户手续暂时办不了,但是房东又希望拿到尾款,于是提出让我做公证委托,否则房子就不卖了,或者让我们搬出去,等过户手续办完了再交房(卖家称想在这段时间把房子租出去,但是拿到房子

·当时买了天恒王府的房子有合同上显示的是对口周恩来红军小学本部
  当时买了天恒王府的房子有合同上显示的是对口周恩来红军小学本部,有盖章,现在不对口了,怎么办

·提问,我家的房子购买时写的是父亲的名字
  我家的房子购买时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现在还在还贷款中。目前我想把房子转为我的名字,并用房屋公积金贷款。请问流程是怎样的?

·七彩星城小产权房悔卖案,开发商撤诉业主还钱
   今年2月份,南京小产权房小区七彩星城的开发商,在房子卖出去5年之后,因为业主“断供”长达两年之久,遂将业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当初的购房合同无效,同时要求该业主按照当时的购买原价将房产退还给开发商。业主“断供”的原因,则是因为开发商在当初卖房的时候,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个人国有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手续,而实际上却未能按时办理小产

·我家里的房子在农村,门口有一片儿地,是另外一家的老宅基地没房
  我家里的房子在农村,门口有一片儿地,是另外一家的老宅基地没房屋。因为和我父亲发生了口角,他在门口种了几排树,挡住了我们的去路。村里干部多次调解无果

·给予解答,你好法院10年前判决我败诉了当事人审请房屋财产查封保全法院也执行了至今
  你好法院10年前判决我败诉了当事人审请房屋财产查封保全法院也执行了至今案件也没执行就被闲置下来没结果请问能要求给拍卖吗我可不可以申请法院给予结案呢

·甲公司为重建一栋破旧的厂房,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一份建筑承揽合同。丙是甲san
  甲公司为重建一栋破旧的厂房,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一份建筑承揽合同。丙是甲公司的电焊工,某天下雨,甲公司安排丙在乙刚建好但正在进行内部油漆的厂房内作业。因电焊的火花溅入乙公司油漆工丁的油漆桶内,致使丁身体大面积烧伤。经治疗,丁花去医疗万元。向谁求偿?

·房产证是否作废,商业住宅40年的使用年限到期后
  商业住宅40年的使用年限到期后,是不是房产证作废。房子还可以住吗

·买房子时,服务费收据能退吗?
  买房子时,服务费收据能退吗?

·房贷下不来能退房吗?
  房贷下不来能退房吗?

·关于房屋购买合同的纠纷,你好!和售楼处签订的房屋认购书
  你好!和售楼处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并交了5w定金。但是当时在付款条件上没有做任何时间和方式的约定(本应该签几月几号内如何付首付等信息,但都画斜线了)。现在售楼处要求我尽快交首付,否则罚没定金并将再次出售该房屋。我要求收房时再付(2013年),否则退还定金。请问,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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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音寺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人和购房人应签订书面的预订协议,预订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预订房屋座落地点、面积、单价、总价;&nb


  • ·公租房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


  •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离婚时对方能要求分割吗?
      1、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


  •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1.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


  •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 ·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房产调控国办发(2013)17号“新国五条”,其中一记重拳是做实二手房交易按售房差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前的政策大都是按房价总额的1%计征。3月底,北京等地的新国五条细则集中出台,“20%个税”成为刚性原则。逃税生意满街兜售,成为某些房产中介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


  •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事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窒息亲属也可以继续履行租赁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


  • ·指标房能否买卖?
      1.“指标房”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是在实践中对某一类房屋的俗称。通常是指低于普通房价,但高于建安价(指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造、改建、安装等过程中,由原材料、人工、机械等产生的成本)的面向特殊人群销售的房屋。取得“指标房”购买资格的人通常为特定身份人群,由此区分“指标房”的种类,比如: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团购房、回迁


  •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 ·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如何进行判断?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判断被拆迁房屋面积时,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这是一种原则性、一般性的规范。但实践中,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面积,实际面积往往大于产权证上的面积。这种情况,如果被拆迁人确实有证据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所记载的面积标准确实存在错误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判断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根据。例如,被拆迁人


  • ·房屋买卖中的违法行为
      1.阴阳合同、司法判决避税或将增加所谓的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格,另一份合同是为了规避个税的虚假成交价格。以一套原价100万元,实际成交价格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按照新政计征20%的个税,那么需要缴纳20万元的个税;如果通过签署阴阳合同,将成交价格填写成100万元,那么该二手房差额部分


  • ·非法持有毒品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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