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冈镇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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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冈镇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外冈镇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家务、照顾子女方面的付出,双方的住房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生活中,往往有些在婚姻里投入过多时间和精力却经济薄弱一方最后换来离婚惨淡收场,比如专职家庭主妇,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这一类在家庭当中付出较多的一方是可能获得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不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可否撤销?
1.李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独生子李乙由王某抚养,二人共同购置的房产归李乙所有。后该房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李某仍与王某、李乙在该房中居住。现李乙起诉要求李某办理过户手续并腾房,李某则以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为由要撤销赠与。2.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
·家庭成员居住权的司法保护
1、居住权是非所有权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享有的占有、使用、居住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具有长期性、人身依附性等特点,其主要行使权利的方式即占有和使用。对承租公房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对公有住房依法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体现的是政府对公有住房全体居住人的社会保障和福
·抚养了非亲生子女,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姻期间的抚养费视情况支持赔偿,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一般会支持赔偿.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只要证据充分,法院一般会判令酌情返还。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原告知道孩子非亲生且还抚养,法官就可能会认为原告是自愿并同意抚养孩子成长,就无权要求对方给予赔偿。1、如果离婚后
·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
·如何认定婚外情?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1)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清晰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能取得较好的证明效果;(2)当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时,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情急之下写下表示“保证悔改”,“不再往来”等
·离婚案件抚养权的要点
1、孩子不满两周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
·离婚举证要法
离婚举证要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
·离婚时财产保险如何分割?
1、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家庭财产保
·以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婚姻有效吗?
1、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四种:(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形之一,依法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所谓无效婚姻是指因存在法定的情形或欠缺婚姻成立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男女双方的结合由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关于“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和婚姻的实质要件,不得与我国婚姻大事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将认为无效。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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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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