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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法律咨询:
·这算不算受贿,一朋友,一朋友,担任一国有单位物流中心主任,另一
  一朋友,担任一国有单位物流中心主任,另一私企租赁其单位场地搞物流项目,因无车队,在做市场调研后以15元/吨的市场价请我友组织车队转运货物,我友以14元/吨的运价发包给社会车辆,赚取1元/吨的差价有4万余元并没有任何侵犯本企业利益的行为,对方也是自觉自愿,请问我朋友这种行为是不是受贿?

·南京南站拆迁安置诈骗案46户骗房4名干部涉案
  

    南京市纪委6月17日下午公布南京查处拆迁安置诈骗大案,南京执纪执法部门联手出击,严肃查处南京南站项目拆迁安置中骗取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大案。现己查明,有46户作假骗房,其中34户还骗取补偿款960余万元,另有4名村干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1千余万元。10名当事人被“两规”和刑拘,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文荣涉嫌受贿被移送起诉
  

    日前,泰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的原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文荣涉嫌受贿等罪一案,业已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处审查起诉。

    相关资料显示,张文荣籍贯仪征,历任仪征县(市)财政局办事员,税务局办事员、副股长、副局长,新集乡副乡长,物价局副局长。2001年4月任泰州市财政局税

·你好,我老公借人家钱两年了没还,现在被人家告诈骗罪,己被抓去
  你好,我老公借人家钱两年了没还,现在被人家告诈骗罪,己被抓去看守所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去派出所告他是诈骗行为有用吗
  去派出所告他是诈骗行为有用吗

·徐州市*常委会副主任丁维和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
    经查,丁维和在担任铜山县县长、徐州市贾汪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钱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决定给予丁维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我想问下诈骗的
  我想问下诈骗的

·以他人名义签订了租赁合同,是合同诈骗罪吗?
  在一个学校招标过程中,我以朋友的名义与校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纠份,学校对我朋友提起了诉讼。现我朋友对法院提出申请笔鉴定,证明合同不是她签订的。我想问一下,我这种行为,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吗?学校会不会报警处理?

·疑似被网络诈骗,xx通知
  疑似被网络诈骗,xx通知

·2018年8月被诈骗五万多,因为疑似传销,xx没有立案,还
  2018年8月被诈骗五万多,因为疑似传销,xx没有立案,还能再立案追回么

·王律师您好!请问涉嫌诈骗罪拘留在外地的可以保释吗
  王律师您好!请问涉嫌诈骗罪拘留在外地的可以保释吗

·诈骗,我也是被骗了36块钱后
  我也是被骗了36块钱后,让我在交500块钱,我不交,他们就是要起诉我,我也知道是骗人的了,但是他们已经知道我的身份证,银行卡号,和地址了,对我会不会造成威胁?真被起诉了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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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法律知识:

  • ·律师提示:警惕黑客盗取邮箱密码冒充主人谈生意诈骗货款
      犯罪分子针对外贸企业下手,由于目前外贸订单主要依靠电子邮件来往,较少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确认,一般情况下,客户对电子邮件内容不会产生怀疑,给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拥有一定黑客技术,通过后台植入木马程序,引诱他人访问相关网站链接,从而盗取诸如QQ、电子邮箱、网游、网银等账号和密码,为实施诈骗做好准备。犯罪


  • ·诈骗数额是否应当扣除“犯罪成本”?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刑法的规定理解,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即使行为人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还清,亦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解释》第九条已经突破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而且,


  • ·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一、诈骗罪之共同犯罪1、案情:张某早年与李某相识,李某从事以某某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后将此方法传授于张某某,张某伙同刘某、钱某、包某相继进行诈骗活动。与此同时李某也继续以团伙方式进行诈骗,共犯有南方人邢某、于某,东北的田某、赵某、韩某,此团伙在南方及东北常年多次作案。某某年四月案发。经公安机关侦查,侦查卷宗能够核实的是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1)立案标准本罪的立案标准,建议参照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关于受贿罪立案数额的规定。依据其规定受贿立案数额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个人受贿金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


  • ·诈骗罪的辩护词
      诈骗罪辩护词之实体辩护一、根据起诉书的指控,本案定性的关键在于靳某某从事的代办信用卡、贷款业务是否真实存在纵观全案,决定受害人魏某宇和张某彬是否愿意把钱交给靳某某的根本条件是靳某某是否真实地在从事代办信用卡、贷款业务。换言之,靳某某是否实施诈骗的主要判断标准是其是否从事代办信用卡、贷款业务。对于魏某宇和张某彬而言,


  • ·合同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


  • ·网络诈骗犯罪情节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诈骗罪的犯罪情节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诈骗犯罪情节进行认定时可以予以借鉴。  (一)我国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罪犯罪情节的认定  1.关于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罪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方面是指诈骗数额20万元以上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1、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非


  • ·公示催告程序相关诈骗行为分析
      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进行诈骗的通常手法如下:(1)犯罪人先以合法方式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建立交易关系,并以接受对方签发的汇票为支付方式,以期合法地取得汇票。通常汇票的金额较大,到期日较长,起码超过四五个月。犯罪人一般会按约履行与出票人之间的合同,以免出票人因犯罪人违约提出止付而暴露犯罪意图。(2)犯罪人取得汇票后,立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本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


  • ·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条文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n


  •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六条新增加的罪名。

    ·非法狩猎罪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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