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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申请补偿金,我的劳动合同上签的是会计兼人事行政主管
  我的劳动合同上签的是会计兼人事行政主管,由于公司认为的原因将我降职出纳兼人事助理,我不同意,8月29号给我发了一个降职的通知给我,我29号请病假到12号,13号我打电话到公司说我同意离职,要求公司赔偿,公司没有同意,我说过两天去办离职手续,打电话的内容我录了音,16号去办手续时公司以旷工两天为由将我开除,请问我能申请补偿金吗

·职工被行政拘留企业如何考勤
  温馨提示:职工因个人原因,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单位应该如何对待缺勤期间的问题

·客车安装的GPS能作为交警超速的处罚依据吗?
  客车安装的GPS能作为交警超速的处罚依据吗?

·高律师请问行政诉讼可以帮忙吗?
  高律师请问行政诉讼可以帮忙吗?

·今171号收到的卫生局行政处罚通知书,如果不交,法院他会强制执行多久多久以后?
  今171号收到的卫生局行政处罚通知书,如果不交,法院他会强制执行多久?多久以后?法院就不再追究了,不再强制执行了。在强制执行期间内,法院会不会强制扣我老婆银行卡的divclass="w990mamt20

·本人在京沪高速914公里,950米有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有怎样的处罚和扣分
  本人在京沪高速914公里,950米有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有怎样的处罚和扣分,应怎样去处理这样的违章!

·超速50℅以下怎么处罚,在省道5座的小车,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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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牛塘交警队处理的说行政拘留十天11月5号下午一点多去到交
  是在牛塘交警队处理的说行政拘留十天11月5号下午一点多去到交警队的出来的时间是15号吗?要去哪里接人?

·行政拘留15天放出家人能接吗
  行政拘留15天放出家人能接吗

·你好,昨天我撞车了,有急事走了,第二天交警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处理,这样算不算逃逸呢?怎么处罚,可以私
  你好,昨天我撞车了,有急事走了,第二天交警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处理,这样算不算逃逸呢?怎么处罚,可以私了吗

·怎么才能知道朋友是否真的被行政拘留了,我只想确认是真的还是假
  怎么才能知道朋友是否真的被行政拘留了,我只想确认是真的还是假的

·环保以"正在行政诉讼阶段"为由拒绝来对措施失效情况作后督察。
  我向环保投诉饭店噪声,环保让整改,最后答复说隔声整改措施:"有效,不超标"。我认为答复和查处过程存在违法,隔声措施也无效,于是把环保行政起诉到法院。
最近,发现隔声措施与之前所谓“不超标”时的隔声材料不同(有前后照片为证),被饭店替换为其他材料。我向环保反映,要求后督察隔声措施是否失效,并要求饭店改正。
环保以"正在行政诉讼阶段"为由,拒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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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原理
      1、人身危险性说  该说认为,累犯与初犯相比,其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并无不同,因而从社会危害性上无从说明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累犯者在初次犯罪接受刑罚后,国家和社会期待其能有所悔改,改恶向善,然而竟然违背了社会期待再次犯罪,充分说明累犯者较初犯者具有更强的人身危险性,基于特别预防的原理,自然规定较严重的法律后果。  


  • ·企业法律顾问谈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 ·行政主体能否成为被告?
      行政机构成为行政主体的具体类型主要有:  (1)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等;  (2)获得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  (3)获得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不应具有行政主


  • ·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免除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作有


  • ·怎样才算自首?为什么有的人自首了却没有得到从轻处罚?
       法律规定:犯了罪以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呼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自首呢?  一般来说,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犯罪人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人尚未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犯罪人但未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的


  •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


  • ·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100    (××××)×行再字第××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此项不写)。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


  • ·拆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按行政诉讼庭审的程序,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受理裁决是否属于被诉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裁决是否拥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即证据;裁决程序是否合法;裁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得当。1、职权范围: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性质的不同,即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拆迁裁决机关应分别是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因此,如果在审判时发现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常识问答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几种?   答: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二、法律设定的


  •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是否属于其他组织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哪些违法行政行为不予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


  •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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