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
黄浦区房产纠纷律师
奉贤区房产纠纷律师
青浦区房产纠纷律师
崇明区房产纠纷律师
徐汇区房产纠纷律师
长宁区房产纠纷律师
静安区房产纠纷律师
普陀区房产纠纷律师
虹口区房产纠纷律师
杨浦区房产纠纷律师
宝山区房产纠纷律师
闵行区房产纠纷律师
嘉定区房产纠纷律师
浦东新区房产纠纷律师
金山区房产纠纷律师
松江区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上海三林镇房产律师,上海三林镇房地产律师,上海三林镇房屋律师,上海三林镇二手房律师,上海三林镇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
上海三林镇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三林镇
> 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上海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三林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三林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我是屋主请包工头建房屋,有一个工人在20207月跌伤,现在
我是屋主请包工头建房屋,有一个工人在2020.7月跌伤,现在工人告包工头和我,
·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
买房时信息是带储藏室,面谈时中介也是这样介绍的!合同上没有注
买房时信息是带储藏室,面谈时中介也是这样介绍的!合同上没有注明带储藏室!现在交房了,房东不给了!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
请问广西柳江县农村建房补贴去哪申
请问广西柳江县农村建房补贴去哪申
·
有了借条还要公证吗?,我把自己的房产证借给了同父异母的哥哥到银行做抵押贷款
我把自己的房产证借给了同父异母的哥哥到银行做抵押贷款,我只让他写了借条。
·
房产纠纷,律师您好:我家兄弟两个有一个老院{长25.5米宽9.5米}
律师您好:我家兄弟两个有一个老院{长25.5米宽9.5米},父母在时写了一个分家协议。内容是我哥长13.5米宽9.5米,我这边长12米宽9.5米,我们共走一个院门{那时房子小院子大},后来相继扩建了老房,他的建筑面积是13.5*9.5,我因为要给他留走道现在面积是12.5*8{建筑面积相差了30多平米},现在面临拆迁,如果按建筑面积赔偿我因留走道面积缩小造成
·
房东这样扣留我押金合理吗?
我通过中介方租房租房时房东说过房子到期前没租出去押金不得退还而我也说过不管房子租出去没都必须退还我押金当时双方都没说话但是中介方跟房东说房子一定租得出去房东同意了我们就签了合同(合同并没有写房子租出去才能退我押金)现在中介方那人已经辞职了房东还要求房子必须租出去才肯退还我全额押金否则就一人承担一半押金房东这种扣押押金的做法合理吗?要求我承担也行吗?在说明一点
·
我俩在一起没登记买的房子,首付男方出的,装潢我出的,名字是我
我俩在一起没登记买的房子,首付男方出的,装潢我出的,名字是我的,不想在一起啦房子归谁?
·
政府拆迁时补偿款没有及时到位,就要求我房屋及树木。政府可算违
政府拆迁时补偿款没有及时到位,就要求我房屋及树木。政府可算违法?
·
无房产证的二手房如何过户????????
十几年前买的二手商品房原房主买房时没过户,后来我家买了现在想过户了,找不到原房主了,请问现在怎么办?谢谢
·
准备今年离婚咨询律师单位集资房分配
律师您好,我妻子因婚前与前男友发生关系进而堕胎,与我2011年5月结婚,婚后3年未育,故于2013年10月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做了试管婴儿,因堕胎后子宫璧薄于2013年12月1日自然流产。现在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扬言要分集资房,我打算诉讼告离。现在有一个问题噬待解决:2012年12月我们单位上海铁路局建设了职工集资房,工期3年,须等到2015年年底方能拿到产
·
离婚16后,提出分房产的问
离婚16后,提出分房产的问
上海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
·
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国有
·
房产中介未尽审核义务,能否主张居间费?
1.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的过程中,居间人必须将有关合同订立的事项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而在日常生活中,中介出于促成合同成立,赚取佣金的目的,往往难以做到如实的报告,造成委托人的损失。那么在居间人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是否有权主张居间服务费用呢?2.201
·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nbs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别所有,其债权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3、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父母主
·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只要开发商将房屋转移给购买者占有使用,也就是—般生活中说的“交钥匙”,就认为开发商履行厂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这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该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应该优先适用。1.交付的方式,根捉一般的民
·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商品房购销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2.本合同所称现房是指已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取得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可以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
·
房屋加名,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登记的是按份共有,并载明了各自份额比例,则属于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则应当按照登记的份额进行房产份额的分割。如果双方登记的是共同共有且未对权利状况进行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确定各自占有的份额。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则需要法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
公有住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1、公房承租权名义上是指我国城镇居民以租赁形式对产权属国家或单位的住房享有承租权,实质上是按国家对职工福利分房政策所取得的房屋使用权,这种房屋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公房作为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因其特殊性更容易成为家庭内部处理的难题。很多人都会遇到继承的问题。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
·
延期交房,物业费不能抵违约金
首先,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其次,对于“债务转移”应签订协议。《合同法》第84条规定了合同转让中的“债务转移”行为,即“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开
·
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中的许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房地产开发商的广告构成要约。《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认为,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对于商品房销售广告要区分是构成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因为要约邀请在法律上是没有约束力的。—般认为:如果购房人想要以确
·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上海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三林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三林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上海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三林镇房产纠纷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