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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是否工伤? 能告什么?,我在工作时被领导辱骂并被打一嘴巴1.是否工伤?2.能告什
  我在工作时被领导辱骂并被打一嘴巴1.是否工伤?2.能告什么?3.我是回民,她骂我猪XX,能告什么?4.能告企业什么?谢谢.

·工资拖欠,申请仲裁,可以代理吗
  工资拖欠,申请仲裁,可以代理吗

·2016出的工伤,2017月份才领到钱,根据最新工伤可以补差额san
  2016出的工伤,2017月份才领到钱,根据最新工伤可以补差额吗?divclass="w990mamt20

·工伤,左中指指尖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指尖只有35亳米骨折,能
  工伤,左中指指尖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指尖只有3.5亳米骨折,能评上残吗,谢谢

·要申请劳动仲裁找个律师代理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
  要申请劳动仲裁找个律师代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1427367l"""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给交了社保,工资发放为现金,没有工作证,没有工作服,没有厂牌,打卡指纹,工资条上面什么也没有就写了有多少钱,像这种问题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每月工资7000。有没有昆山的律师

·发咨询,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本地工伤,跨省鉴定,跨省工作单位,
  本地工伤,跨省鉴定,跨省工作单位,

·老工伤赔偿的时效多久?, 我父亲的工伤已有10多了 
   我父亲的工伤已有10多了 ,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当时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即使要求雇主赔偿,我想问下:  1。现在还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吗?  2。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其现在进行赔偿,其时效性过时了吗???  谢谢

·工作赔偿问题,劳动仲裁已做仲裁
  劳动仲裁已做仲裁,可是单位没有任何表示,目前已过七天赔付和十五天向法院起诉时间,请问以下该如何进行?说是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可是又说要单位的财务帐号等,请指教要携带哪些手续及如何进行?谢谢!

·工伤,请问:我是个司机,请问:我是个司机,在装货的时候帮忙一下,
  请问:我是个司机,在装货的时候帮忙一下,不小心从车上掉下来之后就骨折了.我想问下这是工伤吗?

·昨天下午环卫工人去上班路上,因意外身亡,村委会不断定工伤,请
  昨天下午环卫工人去上班路上,因意外身亡,村委会不断定工伤,请问如何处理

·我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吗?
  1998年,在未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并以解除劳动关系相威胁。我被迫与单位签订了“劳务输出合同书”,停薪并缴纳保职金。在3年合同期满时,单位拒不履行合同中关于安排回单位工作的相关条款,我不得已选择内退,直至2013年底退休。请问,
    1、我现在可以就上述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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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权益,如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加点,或者少发工资、不发加班费,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为避免失去工作,有些劳动者不敢反抗继续工作。等到提出辞职时,双方又因为这个产生劳动纠纷,那么可能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就要确定仲裁时效。  按规定,劳动者知道自己劳动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就要向劳动仲裁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委员


  • ·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条款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对此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考量劳动者有无继续存活可能性,工作性质及内容与突发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劳动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杀等情形为工伤认定的排除事由,劳动者与家属关系是否正常,家属主动放弃治疗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


  •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


  • ·职工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否视为工伤?
      职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将工作带回家,在家加班工作,应当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第一,根据《工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 ·带薪年休假仲裁时效
      根据《江苏劳动争议研讨会议纪要(2019)》的规定,支付劳动者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系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补偿义务,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单额要求,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从应休假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算,确因生产、工作的需要,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跨年度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时效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审委(2008)19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工作,统一执法尺度,省法院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冒用他人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能否享有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认定办法》同时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也就是说


  • ·非法出售发票罪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

    ·拒传、假传军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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