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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老人拆迁安置房赠与问题,我母亲90多岁
  我母亲90多岁,没有文化,不会写字。母亲一直由我赡养,因拆迁在我家已居住两年之久。原平房是父亲的遗产,因拆迁母亲和子女都分得了独单或偏单。现母亲名下只有一独单,想赠与我,但没有产权证,兄弟姐妹也有分歧,母亲是否有权利决定。公证处不受理此案。我应该怎么办?

·婚前男方全额买房,结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嘛
  婚前男方全额买房,结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嘛

·房屋拆迁,家住沈阳市沈河区楼房
  家住沈阳市沈河区楼房,1992年动迁的回迁房,办房产证要两万多,所以一直没办房产证。请问如果动迁的话,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的动迁补偿一样吗

·关于南通房屋父母过户给儿子问题
  现在房屋是首套 45万元,位于南通港闸区幸福锦园,房子是星海拍卖会买的,登记的父母的名字,现在想过户给儿子,请问继承、赠与、买卖那个更划算,估计需要多少钱,还有继承是不是现在改不了名字,儿子已经结婚,想把儿媳的名字也登记上去

·房屋转让后的债务,我买了一处楼房
  我买了一处楼房,今年冬季我交取暖费时,供热处不收,说此楼签了两年取暖费,是否应该由我交?

·夫妻离婚了,卖掉房子还要老婆鉴字吗
  夫妻离婚了,卖掉房子还要老婆鉴字吗

·房产证已过户,土地证未过户,现办两证合一
  房产证已过户,土地证未过户,现办两证合一

·我爷爷已经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在今年2月份
  我爷爷已经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在今年2月份去世,请问这房子怎么分割,其余2个子女在我不知的情况下可以买卖或出租吗?

·我该怎么行使我的权力,我家有一套三室户住房
  我家有一套三室户住房,爸妈离婚后妈说属她的一份留给我,她空手走了.之后二年我结婚出嫁了,我爸又取了个老婆,事后我才知道那女的带了一个儿子住进了我家.我也没多问,可近期我爸通知我那女的儿子要结婚了让我去吃喜酒,我回家一看新房都装修好了,我爸把最大间房给他做新房,这是我妈留给我的.把我气的,可我一小女子平时又不住,但我不能眼看我妈爸的房子拱手给外人,请问我该怎么

·蔡律师:你好!我以民间方式房贷五十块钱万给舒城周某某,经过法
  蔡律师:你好!我以民间方式房贷五十块钱万给舒城周某某,经过法院开厅判一栋房子,

·公产房如何分配?,公产房如何分配?我爷爷在1985年单位分给他一套公产房
  公产房如何分配?我爷爷在1985年单位分给他一套公产房,面积是27.04平,现在马上面临拆迁,我、我姐姐、母亲、父亲已经和我爷爷共同居住满2年了,我父母于2003年离婚

·没有产权的房子怎么把按揭办理出
  没有产权的房子怎么把按揭办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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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法规定有以下四种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分歧采取平等主体之间,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客观事实的具体情况产生的处理结果。这种方式,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辩明是非、分清责任、实事求是的承担各自的责任。这种方法简单


  • ·房屋租赁登记鉴证办事应注意哪些?
       一、办事须知1、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单位产出租方属市级单位、驻津单位的,到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其它单位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私有房屋租赁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


  •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怎么维权?
      1.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21至第24条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进一步作出了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


  •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租、转让、抵押?
      承租人通过租赁万式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在按规定支付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可以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抵押,但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承租人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者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承租人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


  • ·公有住房拆迁如何补偿?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所有权归被拆迁人。二﹑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


  • ·商品房包销中销售价与包销阶的差价问题如何处理
      1.在商品房包销中,开发商与包销商确定的包销价与实际对外的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价,这是包销商所应收取的销售利润。在开发商与包销商签定包销合同后,房屋应该通过包销商进行销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白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房字第 号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贷款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甲方经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面积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


  • ·房屋征收补偿强制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申请机关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列举式规定。即市、县级人民政府除须向法院提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包括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征收补


  • ·房屋拆迁的评估
      目前我国房屋拆迁估价中较为普遍使用的是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但随着城市房屋拆迁不断面临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这两种方法已不能客观、公证、准确地反映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拆迁双方和还可以选用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


  •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第一类房屋,从取得主体划分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通过出资购买或者置换取得;一种是非本村村民(通常是城镇户籍人口),其出资购买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各种情形的处理
          在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租等条件都没有做出变更。那么,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以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在房租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向出租人交纳房租,出租人接受的。我们视为租赁


  • ·介绍贿赂罪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条修改的罪名,取消了原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罪名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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