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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你好沈律师!女儿因涉嫌团伙诈骗被上海徐汇法院判实刑两年,涉嫌
  你好沈律师!女儿因涉嫌团伙诈骗被上海徐汇法院判实刑两年,涉嫌金额五万多,她只是初犯从犯,打过几个电话没拿一分钱,也没成功害过一人,因怀孕取保一年多,本月十二号开庭判实刑两年,我觉!判刑太重

·你好,请问已经报警立刑事诈骗案两个月了&#160;&#160
  你好,请问已经报警立刑事诈骗案两个月了  骗子仍旧在跟我交流辱骂我 他的地址信息证据全都有,这种嚣张的诈骗犯 警察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该怎么办  我问警察大概怎么样了他说不知道

·关于经济问题,我男朋友被刑警逮捕
  您好,我男朋友9日被天津武清刑警逮捕,现在在天津武清看守所,到目前为止,不让见人,多方打听只了解到是骗了别人1万元钱,对方已起诉。请问,此类事情需要关押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可以见人,会怎么判刑,谢谢,请指教。

·你好。刑事案件负责人和同外人欺诈犯罪嫌疑人家属的钱需要负法律
  你好。刑事案件负责人和同外人欺诈犯罪嫌疑人家属的钱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律师好我了解一下,本人因在监狱服刑期间,有一个服刑人员从B宿
  律师好我了解一下,本人因在监狱服刑期间,有一个服刑人员从B宿舍区到我A宿舍
区,当时我在洗衣服洗澡,他叫我扳手腕,我在多人的从容下,自己就和他扳手腕了,在扳手腕的过程中他一下就把我的手大臂扳断了,第二天监狱把我送到了广州监狱中心医院做手术治疗二十多天,我七月二号刑满释放,我现在想起诉监狱和当事人


·想给在监狱服刑的人写一封信,现因为不知道第几监区信邮不到,想
  想给在监狱服刑的人写一封信,现因为不知道第几监区信邮不到,想查一下王志强判两年半的犯人,在哪个监区

·强*罪能否判缓刑
  强*罪能否判缓刑

·2019年4月4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绍兴市看守所。绍兴市越
  2019年4月4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绍兴市看守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牌口村看守所,后来收到因尚需时间进一步审查,决定延长起诉期限15日,自2019年12月24日到2020年1月7日。这是最后通知书。到现在2020年6月11日没有接到通知书。

·你好,我老婆被逮捕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你好,我老婆被逮捕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我想请律师。

·儿子送外卖,撞死了70岁的老太太,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儿子送外卖,撞死了70岁的老太太,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老师我爸被人打伤,鉴定结果为肋骨骨折6根,轻伤一级,对方已被刑拘大约为多少?
  律师老师你好,我爸被人打伤,鉴定结果为肋骨骨根,轻伤一级,对方已被刑拘,现在对方想要协商,我想问下我们像他要的费用怎样计算,大约为多少?谢谢!

·我老婆抓进一个多月了,什么信息都没有,只有一张逮捕令,是诈骗
  我老婆抓进一个多月了,什么信息都没有,只有一张逮捕令,是诈骗罪,十万元左右吧,要多久才能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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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
      众所周知,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即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这样一种折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是由我国刑罚体系的和各个刑种的实际适用状况和程度所决定的。  根据该条规定,折中原则中所包含的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的具体适用范围和试用规则如下: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一个或者


  • ·死刑是如何执行的?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 ·刑事案件的“次生害”罪
      在办理的涉及黑社会的案件中,附带产生了很多“次生害”罪名。什么叫涉黑?一般是指和黑帮或黑社会有关联,因为黑帮和黑社会总是穿黑衣服,所以才叫涉黑。 一般称为黑社会性质的团伙,黑社会组织和涉黑犯罪集团。所谓“次生害”罪,就是案发后,因无专业律师指导,家属新触犯的一些罪名。这些罪名犹如摆在家属面前的陷阱,极易掉进去。在


  •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


  • ·法律对刑事证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章 证据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


  • ·虐待罪的量刑标准
      1、虐待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是: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达到本解释附表[4]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


  • ·不该忽视缓刑犯的减刑
      司法实践中,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很少适用减刑,原因:一是法无明文规定。我国刑法在缓刑与减刑章节中均没有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予以减刑的明确规定,“两高”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二是认识不相一致。有人认为,缓刑是一种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原本就在社会上执行刑罚,减与不减对其人身自由和其他待遇并不


  •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1、量刑标准(1)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发布时间:2008-05-2208:09:27    为确保死刑案件的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现就人民法院审理死


  •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
      1、对伪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的量刑对伪造货币罪的处罚,刑法规定了两个档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二档是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种刑罚应符合下面条件之一:(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即在伪造货币集团中起组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认定和量刑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


  • ·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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