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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附带民事赔偿,您好
  您好,我在出差时,在厂商的产线上,因第三方的失误,致使我的右手食指被机器压伤,结果是骨折,指甲拔掉,伤口缝合3针。当然我也有错,不该碰机器,厂商也有错,不该让我和第三方碰机器。此事已报我公司工伤,据我了解,除了工伤赔偿以外,我还可以追究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是予以支持的。那么我应该追究第三方的哪些赔偿,具体数额怎么算?我今年30岁,每月工资加上加班费大约

·下班电瓶车逆行撞断腿算工伤吗
  下班电瓶车逆行撞断腿算工伤吗

·工伤是否合理,我*人05年在学校工作把手指(食指中指无名指)中间断了.今年1月份
  我*人05年在学校工作把手指(食指中指无名指)中间断了.今年1月份定工伤7级一年补助360元.我们归人事处管.他们说按05年文件执行.现在还开工资.想问我们还能造成.需要哪个部门

·工作赔偿问题,劳动仲裁已做仲裁
  劳动仲裁已做仲裁,可是单位没有任何表示,目前已过七天赔付和十五天向法院起诉时间,请问以下该如何进行?说是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可是又说要单位的财务帐号等,请指教要携带哪些手续及如何进行?谢谢!

·早上上班时摔伤算工伤么?没到厂里
  早上上班时摔伤算工伤么?没到厂里

·工伤拿不到钱,在工地摔伤
  在工地摔伤,胳膊骨折,肋骨骨折住院,正在用药期间,包工头就不给钱了,包工头是外地的找劳动局要很长时间,等结果下来,包工头走了,找谁去啊?

·受了工伤,老板出了一半的医疗费。剩下的费用让我们回老家报销了新农合保险,这对以后维权有没有影响?会
  

·公司不辞退并把奖金扣下不发我能申请仲裁
  公司不辞退并把奖金扣下不发我能申请仲裁

·我一个手指末端切割并软组织缺损,是工伤,能够几级san
  我一个手指末端切割并软组织缺损,是工伤,能够几级divclass="w990mamt20

·工伤赔偿,我是2001年出的工伤
  我是2001年出的工伤,一直至今没有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近单位要给我们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问各位我们能否按2011年最新的《工作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来给我们补偿?

·工伤劳务纠纷
  工伤劳务纠纷

·骑电瓶车上班,已打完上班卡,去岗位的路上,撞到了路边的管道,腿受伤了,这算工伤吗
  骑电瓶车上班,已打完上班卡,去岗位的路上,撞到了路边的管道,腿受伤了,这算工伤吗divclass="w990mamt20

上海香花桥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用人单位能否以已经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
      首先,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属于财产性质的责任保险,由法律依法强制缴纳,属于强制性保险;商业保险并不具有这种强制性,这根据个人的意志决定受否购买,只是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      其次,案件中公司为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员工,而


  •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


  • ·职工工作时间串岗受伤是否属于在工作场所内受伤而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例如职工所在的车间,而不是指职工本人具体的工作岗位。职工“串岗”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即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条件,“串岗”


  •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


  • ·员工在公司年底聚餐时摔伤是否算工伤?
      在年底聚餐期间,单位员工摔伤能否算作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行为性质来判定。事故发生后,张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后经劳动局认定该事故为工伤。工伤认定后,公司不服,认为张某在当晚的聚餐活动中并未受伤,活动结束后其私自邀请部分同事去KTV,其间并无不适。即便摔伤,也是张某大量饮酒所致。公司的聚餐行为既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职工在国庆假期的最后一日返回住处休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否认定为工伤?
      2018年4月7日是清明小长假的最后一天,当日18时许,某公司专职驾驶员陈某驾驶隶属该公司的一辆小汽车,载着该公司两名职工王先生、刘先生从重庆市江北区返回单位。当晚19时55分许,当车辆行驶至沪渝高速公路某路段时,与前方一辆小汽车发生追尾,致使王先生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后经医院诊治,王先生被诊断为多处颈椎间盘突出。根据交警作出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


  • ·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   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职业病)申报登记。如有特殊情况,申报期可延长至30日;[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  


  • ·劳动仲裁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按规定,如果你跟公司那边发生劳动纠纷的,可以选择去找公司协商、找人调解或是去投诉举报,要是不行的话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对于劳动纠纷,一般都是仲裁优先,就是你还没去过仲裁就不能去法院起诉。  在实际中,因为劳动仲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在规定上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


  •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
          发生工伤后,受伤职工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很多时候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资待遇。因为自己受伤不能从事工作,可是家里还是有着经济负担的,公司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支付自己的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


  •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妨害药品管理罪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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