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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征用,政府以租赁式征用农民土地
  政府以租赁式征用农民土地,支付给农民以每亩一千五百斤粮食为准,我们要安置费政府说没有,政府这种行为合法吗、

·农村老宅归属,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房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的同时当然也包括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村委会无权收回。其他你说的问题相关的法律有详细的规定,但很难书面一两句说清楚,为了给您解释的更清楚。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

·邻居把我家房子推到了 xuy6ao负法律责任吗?
  我家现在在盖新房,盖到一半被邻居给推倒了,还打了人,请问邻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房租合同中房东乙方如果找不到下家入住,不退房租是不是
  房租合同中房东乙方如果找不到下家入住,不退房租是不是

·由我公司监理的常熟市2017B-004地块住宅用房项目9#工
  由我公司监理的常熟市2017B-004地块住宅用房项目9#工程,位于常熟市滨江新城碧浒路以北,龙腾南路以西,建筑面积14325㎡,预制剪力墙结构地上32层,地下1层,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常熟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工地于2019年8月17日下午2:40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中南集团的 1名工人在进行9#楼32层

·农村房屋已建十多了但一值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只有村里的地基证明和镇土管所的收
  农村房屋已建十多了但一值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只有村里的地基证明和镇土管所的收款凭条应该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邻里相处,我们家住的是一梯三户的楼房
  我们家住的是一梯三户的楼房,其余的两家是姐俩,可他们每天是闹哄哄的,很是热闹,不管是几点,你是否需要休息,他们只管自己开心。多次找,没用。现在对门十几岁的姑娘又生了个孩子,由于岁数小不会照顾孩子,又多了几口,孩子现在十五个月,每天两家都开着门逗孩子,中午想休息都不可能,有时刚睡着,忽然一声就把我惊醒,睡意全无。我该怎么办?

·二手房产户口问题,我是一名刚参加工作的教师
  我是一名刚参加工作的教师,有一个房产方面的问题想咨询大家一下。 4月我通过育贤鼎加盟店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产,由于工作忙一直没有办理户口问题。在前几天我去派出所办理户口时,派出所同志告诉我说这个房子下面以前的户主并未将户口迁走,由于我当时购买这套房是从一位户主A处购买,而A户主在几前是从另外一位户主B手中购买的此房,A购买后并未迁户口,所以房子户口上一

·我哥前去世后我嫂子去八月份哄着我爸把房子过到她名下了可是我嫂子不按她说的办钱不出
  我哥前去世后我嫂子去八月份哄着我爸把房子过到她名下了可是我嫂子不按她说的办钱不出也不养还不让住我爸现在要回房子可以吗能要回来吗

·购房纳税标准,我再2010年11月买了一套98、37平米楼房
  我再2010年11月买了一套98、37平米楼房,请问;纳税率是多少?谢谢

·我在安阳***买的房子当时说是13底交到现在只盖了2层,我们该怎么
  

·我家房产过户问题,父母均已过世
  父母均已过世,我们姐弟几人准备过户此房产,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我们其他子女愿意将房产过户在弟弟的名下,我们如何表述才能进行公正。房产在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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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融资租赁合同的质量索赔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物出现包装、品质、数量、规格、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使用要求、附件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承租人不应向出租人索赔而是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合同法规定,供货人与出租人签订供货协议后,供货人直接向承租人供货,货物的检验由承租人负责并向供货人出具收据,供货人凭承租人开立的收据向出租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两种合同都是由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使用租赁物的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区别: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有自由选择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无权选择。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由成本、购买租赁物的费用、利息等组成,租金是出租人融资的对价、租赁合


  •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验收“二书”。“二书”是指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第一份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份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不可抗力问题《民法通则》第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1、虽然房子子女并没有出资,但是既然父母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就认定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赠与是一项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未成年人也是有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能力的。  另外,既然该房产应属于子女,即使是作为监护人的


  • ·商品房产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


  •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
      1、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公租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其他住房,仅指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公租房、福利分房、部分出资的福利房、单位补贴过半的商品房、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公房被拆迁后的安置房(包括出资很少的产权


  •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


  •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1.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


  • ·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的原因。对于开发商而言,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②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④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⑦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⑧土地、房屋等有关部门查封、限


  •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查询了解相关情况,查清办不了房产证的原因。一般来说,开发商无德,政府监管部门失职,都有可能导致已购房屋办不了房产证。比如由于违规开发、建房手续不全,或者是没有按规划建房,没有按当初审批下来的诸如容积率之类建房,还有开发商欺诈已将房屋抵押等都有可能成为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无论如何,这些都是开发商一方造成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 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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