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中山合同协议律师
中山合同协议律师
中山合同协议律师
中山合同协议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中山合同协议律师
>>
黄浦区合同协议律师
奉贤区合同协议律师
青浦区合同协议律师
崇明区合同协议律师
徐汇区合同协议律师
长宁区合同协议律师
静安区合同协议律师
普陀区合同协议律师
虹口区合同协议律师
杨浦区合同协议律师
宝山区合同协议律师
闵行区合同协议律师
嘉定区合同协议律师
浦东新区合同协议律师
金山区合同协议律师
松江区合同协议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中山合同协议律师标签
>>
上海中山合同律师,上海中山合同法律师,上海中山经济律师,上海中山合同审查律师,上海中山合同谈判律师,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
上海中山经济犯罪律师
,
上海中山房产纠纷律师
,
上海中山刑事辩护律师
,
上海中山合同协议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山
> 中山合同协议律师
上海中山合同协议律师
上海中山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中山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中山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
村集体占用我的宅基地,几经商议未成,强行拆除被我拦下签的协议
村集体占用我的宅基地,几经商议未成,强行拆除被我拦下签的协议
·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的一些问题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的一些问题
·
离婚协议,他使得我处处怀疑
他使得我处处怀疑,老说谎话来骗我,还有*博的行为。。
·
杨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双方签了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好了,房
杨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双方签了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好了,房产也过户了,没有办离婚证这个协议生效吗?
·
我在网上贷万块钱,我签了协议他们先让我50快钱的费用,我我不交他们要起诉我,请问这个是
你好!我在网上贷万块钱,我签了合同他们先让我50快钱的费用,我我不交他们要起诉我,请问这个是
·
你好,我是工程转包人,负责施工,当时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在工程
你好,我是工程转包人,负责施工,当时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在工程量上有争议
·
协议离婚未达成共识
协议离婚未达成共识
·
在父母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如何写协议书
在父母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如何写协议书
·
补偿精神损失协议,两个之间没有结婚
两个之间没有结婚,但是有小孩了,女方要男方补偿可以吗,
·
现在叫我还男方彩礼钱,但是实在无力偿还,执行庭叫我签还款协议
现在叫我还男方彩礼钱,但是实在无力偿还,执行庭叫我签还款协议,现在我慢慢还是签这个协议好还是不签好
·
协议是否生效,请问以下是否在法律上生效、用不用到公证处公证?协议书1夫妻二人有一
请问以下是否在法律上生效、用不用到公证处公证?协议书1夫妻二人有一人死亡或离婚,夫妻二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归儿子所有。事后夫妻二人不论有何理由不得更改。甲方:XX乙方:XX证明人:XX、XX年XXXX月XX日XX
·
你好,开了订车协议书突然后悔不想要了,这算构成法律吗,我还需要付完全款吗?
你好,开了订车协议书突然后悔不想要了,这算构成法律吗,我还需要付完全款吗?
上海中山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忠诚协议的效力
1、“忠诚协议”通常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订立的,关于夫妻双方应该恪守相互忠实的义务,如违反,则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精神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空床费协议”、“青春损失费协议”、认罪书、承诺书都是其形式。2、法律界对于能不能单独诉请履行夫妻忠诚协议却是有分歧的。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四
·
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上述三项原则中,婚姻自由居首,这是婚姻家庭编的基本价值选择:
·
离婚协议能够反悔吗?
如果男方双方自愿离婚,并领取了离婚证,即其婚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双方再次同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于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反悔,则可以再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司法解释规定,只有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
·
如何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的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试用期不属于劳动而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是属于约定条款,缺少试用期的约定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试用期发生纠纷时,除非双方都认可关于试用期的明确约定,否则提出存在试用期的一方应当负有举证责任来证明试用期的存在。试用期因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当然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实践中
·
因代孕协议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代孕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影响不仅是合同无效,代孕引发的监护权、抚养关系和探视权纠纷,离婚案件中因代孕产生的债务纠纷,代孕协议引发的签订方诉讼,因代孕引发的名誉权等诉讼。1、代孕是指代替不能生育的夫妇孕育子女,代孕母亲提供自己的子宫,将代孕需求夫妇的受精卵植入代孕母亲子宫,或者是由代孕委托方者提供精子与代孕母亲的卵子结
·
签完婚内财产协议可以反悔吗?
为保证夫妻和睦相处,避免因为处分财产产生争议,破坏夫妻感情,双方便会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确定财产的处分以及所有权等。不过,有些人签完后觉得不利于自己,所以便会反悔,不肯按约定履行婚内财产协议。 首先,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效力,除非能证明一方存在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签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
·
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1) &n
·
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的效力如何?
如果公司将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则属于约定不明,但有例外;根据《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劳动争议研讨会纪要(2019.12.30)》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全国范围”“长三角区域”等宽泛工作地点的,该约定效力的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宽泛约定工作地点,但未对用人单位工作地点、经营模式、劳动者工作岗位特殊性等特别
·
劳动争议案件中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纠纷具有特殊性,不适用协议管辖。实践中,劳动合同一方的用人单位大都是采用格式合同与另一方的劳动者订立合同。协议仲裁机构和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法院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和法院。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行为本不为错,但以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剥夺另一方纠纷发生后的救济选择权,显然是违法的。在
·
通过关系贷款约定报酬是否有效?
甲与银行行长是同学关系,乙想通过甲向该行贷款,并约定按贷款总额的10%向甲支付报酬。但实际贷款后乙关没有向甲支付报酬,甲起诉乙。律师认为,对于此类案件甲为乙申请贷款确实付出了劳务,按照甲乙的约定,甲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同时由于甲与乙与银行行长系是同学关系,可能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有一定的人情因素存在,需要由乙举证证明乙所得到
·
劳务派遣员工可以与不用派遣单位约定试用期吗?
根据劳动派遣暂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的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员工更换用工单位时,劳务派遣公司只能与劳务派遣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
·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
·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
遗弃伤病军人罪
·
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上海中山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中山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中山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上海中山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中山合同协议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