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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要仲裁的话需要提供什么东?
  我要仲裁的话需要提供什么东?

·律师您好!我老婆0162号上班受伤到79号才公司才给申报的工伤,现经过工伤伤
  

·束律师:我右手食指末瑞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单位买的是人寿意外险
  束律师:我右手食指末瑞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单位买的是人寿意外险,又没有社保险。请问能得到多少赔偿?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今天仲裁,企业请了律师,我感觉不是很好,想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今天仲裁,企业请了律师,我感觉不是很好,想等仲裁结果出来就直接法院,有人愿意接手吗?

·工伤鉴定的事情,工伤所导致的跟腱大部分断裂
  工伤所导致的跟腱大部分断裂,现在已经休息四个月,什么时候能做鉴定,这期间公司没给过任何的赔偿问题,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请问怎么办,我是工伤事故在我们铁厂上班的再一次意外发生我的左脚骨折和鼻子骨折厂子
  我是工伤事故在我们铁厂上班的再一次意外发生我的左脚骨折和鼻子骨折厂子按百分之二十给我开支我有点不接受请问怎么办

·工伤期间不该发工资吗?,各位律师:   你们好!&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今6月份上班受伤,一直到现在公司都没发工资给我,第一个月我打电话问公司,公司答复说要我把医疗的一些单据寄到公司后才给我发基本工资,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而且公司说发工资也只是发几百元基本工资,工伤期间是只发基本工资吗?不是的话,该怎么发?*烦各位帮忙

·早上上班时摔伤算工伤么?没到厂里
  早上上班时摔伤算工伤么?没到厂里

·是不是都可以申请仲裁呀,我是2007年5月28日来公司工作的
  我是2007年5月28日来公司工作的,一直到是2010年12月末,现在单位提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我要求要有以下经济补偿:(1)2007年5月28日到2008年8月都是我个人交的保险费用;(2)2008年7、8两个月是转保险关系时间(因为从省里往市里转需要二个月时间),单位就没给我补交这两个月保险费。从2008年9月份我的保险转到公司后,公司才开始给我交保险

·请问仲裁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请问仲裁申请需要哪些资料仲裁申请书自己写吗?

·单位工商营业执照还在申请办理中,受了工伤怎样赔?
  单位是新办的,一月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着生效日期是2月1日,但实际上一月已经在工作了,还发了现金工资,1月底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请问工伤部分能要求用人单位赔吗

·我我去年九月份出的工伤,老板以知托,十二月份做手术,康复五个
  我我去年九月份出的工伤,老板以知托,十二月份做手术,康复五个月,现在拍了核磁医生还叫做手术,老板不管了,我想微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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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


  •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doc)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


  • ·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被告方相关的民事赔偿费用。当被告因交通事故发生赔偿时,交通事故过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权利人相应的侵权赔偿。如果限制权利人的请求权就等于减轻了侵权人与单


  • ·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   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职业病)申报登记。如有特殊情况,申报期可延长至30日;[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  


  •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


  • ·企业改制后工伤责任的主体如何认定?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


  •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nbs


  • ·工伤职工维权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应该通过下面的步骤确认工伤维权    第一步:根据损害情况,确定正确的维权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致损原因不同,维权方式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情形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发生变更,只是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企业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如果以争议的事件发生在其接手之前为由,主张不对劳动者承担用工


  •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职工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的,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而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


  •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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