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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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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案情咨询
  律师你好,我已经将我的遭遇发到您的QQ邮箱,请问能不能追回损失,将骗子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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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咨询
  案情:2014年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田某某伙同方某某、马某某等人,在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采用高科技控制*局的手段,骗得被害人钱某某现金3200元,现金输完后,以记账的形式*博,被害人钱某某再输掉110万元账。后经催要,被害人钱某某与被告人田某某在电话里达成一致,再付192400元双方了结。2014年1月28日,被害人钱某某向被告人田某某银行账户汇款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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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受贿,一朋友,一朋友,担任一国有单位物流中心主任,另一
  一朋友,担任一国有单位物流中心主任,另一私企租赁其单位场地搞物流项目,因无车队,在做市场调研后以15元/吨的市场价请我友组织车队转运货物,我友以14元/吨的运价发包给社会车辆,赚取1元/吨的差价有4万余元并没有任何侵犯本企业利益的行为,对方也是自觉自愿,请问我朋友这种行为是不是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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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接到通知说我们二娃蒋帆是诈骗行为我们就是想查一下到底怎么回事五月几号的事都二十多号了还没有消息,就是不知道,就是请你们帮忙查一下我们很担心海南,三亚市,二个看守所

·是否构成诈骗罪,我应当怎么去做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网上认识一个女的,她说分手了其实没有分手,我就追她一个星期总共花了3万左右,其中买东西花了一万左右,转账和索要红包在两万左右,在这期间买完东西那个男的就出来了,那个女的说是分手了那个男的纠缠她,多次向我表示想与我结婚,在那期间我每天睡觉在两个小时,大脑属于短路状态不是很清醒,那女的就是说什么是什么,买东西的时候,那女的就是各种美好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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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法律知识:
  • ·如何预防合同诈骗?
      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如果对方在合作项目中的行为,超出其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则对方的行为至少是违法的。    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一般而言,公证和见证的内容,只是可以证明双方在合同上的签名是真实的。签名的真实并不必然是合同本身内容的真实。因此,签订合同时应多留个心眼,不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案例分析
      1、“利用影响力”的解释及与“利用便利条件”的区别所谓影响力,是指一个人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影响或改变他人心理和行为的一种能力。通常从是否具有强制性的角度出发,将影响力分为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权力性影响力,也称强制性影响力,是指权力者所具有的与职务相关的影响力,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下级必须服从。非权力性影响力


  • ·贷款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贷款诈骗主观特征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故意的产生存在两个情况:一种是产生在申请贷款之前,这也是最常见、最典型的贷款诈骗行为的表现形式。如“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贷款的行为,行为人是在骗取贷款的主观故意的驱使下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另一种是产生在合法取得贷款之后、归还贷款本息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本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就本案现有证据形成的法律事实,不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就本案而言,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至少应当同时具备两点:一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之无罪辩护:被告收受筹码的行为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63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辩护人认为,要认定被告有罪,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被告收受筹码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被告收受筹码是否出于获得财物的故意;被告收受筹码是否有为他


  •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1、量刑标准(1)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


  •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
      确定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数额,首先要区分既遂与未遂,对于未遂犯,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定罪依据,而被害人交付的财产数额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而对于既遂犯的数额标准认定,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1,合同标的额不能作为统一的定罪数额。合同标的额,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所确定的标的数额,它在某些情况下,是合同诈骗行为人意欲诈骗的数


  •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 ·律师提示:警惕黑客盗取邮箱密码冒充主人谈生意诈骗货款
      犯罪分子针对外贸企业下手,由于目前外贸订单主要依靠电子邮件来往,较少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确认,一般情况下,客户对电子邮件内容不会产生怀疑,给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拥有一定黑客技术,通过后台植入木马程序,引诱他人访问相关网站链接,从而盗取诸如QQ、电子邮箱、网游、网银等账号和密码,为实施诈骗做好准备。犯罪


  • ·合同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


  • ·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1、案情简介:嫌疑人冬某2014年7月9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8月14日批准逮捕,经两次退侦后,由检察院在2015年4月27日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5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6月10日辩护人拿到判决书,判处有期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冬某在5家银行办了多张信用卡,从事类似传销的事业,在这5家银行总共透支20多万元本金,通过以卡养卡


  •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二条)。 罪名确定编辑 语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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