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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宁路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江宁路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江宁路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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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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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未办复婚手续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划分
我弟在2008年离婚,因为孩子原因(孩子及双方家长都不知道),就一直同居,且我弟的工资卡一直在前妻手里掌控着(我弟在铁路工作,现在每月4500元工资),直至今日。现我弟想买房,前妻只拿2万元定金,首付不管了,弟要管我借钱,我想知道,如果房子买下来,与女方还有什么关系吗?会有什么罗乱事吗?如果这房子是我弟个人财产,我可以不要他还钱,就怕人家当成共同财产,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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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家房屋遭到暴力拆迁、众多家人遭到暴力的殴打至伤至残
我家房屋遭到暴力拆迁、众多家人遭到暴力的殴打至伤至残,八十二岁的老人被打后一直接受治疗一年多,一直无法康复导致死亡,而问题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想咨询您,老人家的死亡应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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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破裂分居五年了,独自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现想离婚联系不上
因感情破裂分居五年了,独自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现想离婚联系不上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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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可否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男方付了房产的首付,准备与女方结婚,想把女方名字加上,但房产抵押在银行不能加名字,由于婚后是两人共同还贷,可否在结婚前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证明该房是双方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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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律师你好,你还记得2017年,我来找你起诉离婚的是吗?
马律师你好,你还记得2017年,我来找你起诉离婚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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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婚前买房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吗我们买的是二手房办理这些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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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因为男方五年从末出过一分一毫抚养子女更加别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因为男方五年从末出过一分一毫抚养子女更加别说给生活费及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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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家属于12月29号被上海杨浦区带走了,期间有律师代送衣
您好,家属于12月29号被上海杨浦区带走了,期间有律师代送衣物,但是在今天2/16收到看守所寄来的接济单,这是怎么回事,而且我们家属到今天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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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房产问题
离婚关于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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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和小三结婚,那我肚子里的宝宝该怎么办?
我们从08年开始相恋,去年本来该订婚的,却让我发现了小三。屡次被我抓到他们的现场,最后害我流产。现在这是我们的第三个宝宝,这一年我们都相安无事。7月16日我们都还开开心心的在一起,但他突然在19号和小三领了证。第二天又跟我解释,说没有想过要结婚,因为那个女人的身体(好像是身体不好吧),都是临时决定的。怀孕的事我也没告诉过他,是因为他那个女的,以他的身份,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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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初犯盗窃了人家的电瓶车现在刑事拘留在张江
我的妈妈 初犯 盗窃了人家的电瓶车 现在刑事拘留 在张江 具体的情况家人一概不知 会被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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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分居几年可以强制离婚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起诉两次都是劝和,法院没判离婚,我想问:在夫妻感情破裂的基础上,分居几年法院可以强制判决离婚呢?
上海江宁路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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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按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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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条文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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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一、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简化了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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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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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格上涨,卖家反悔,法院能否判决继续履行?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有一个正确的导向,这就是要使合法有效的合同继续履行,以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及合同的稳定性,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2.法院对于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判决合同解除。3.第一,合同已经无法实际履行,比如,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因经济情况恶化已经无力支付购房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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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本罪的客体、主体、主观要件方面与颠覆国家政权罪均相同,此不赘述。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所谓造谣,是指为了达到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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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子可以做“专家论证”吗?
一般来讲,案件情况复杂,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或案件有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涉及到人的生命能否留存的问题的,可以选择做“专家论证”。 因为做“专家论证”花费较大,普通刑事案件要慎重选择,当然如果您认为案件的结果是最重要的,花费是其次,那么您也可以选择做“专家论证”。毕竟专家论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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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是否可以调解、撤诉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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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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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第三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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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1、针对离婚财产转移,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但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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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离婚起诉书应注意的问题
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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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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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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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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