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上海法院
上海仲裁
上海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13052261268
(上海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律师)
18667830319
(上海律师)
18501561386
(上海律师)
律师在线
>>
上海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
黄浦区婚姻家庭律师
奉贤区婚姻家庭律师
青浦区婚姻家庭律师
崇明区婚姻家庭律师
徐汇区婚姻家庭律师
长宁区婚姻家庭律师
静安区婚姻家庭律师
普陀区婚姻家庭律师
虹口区婚姻家庭律师
杨浦区婚姻家庭律师
宝山区婚姻家庭律师
闵行区婚姻家庭律师
嘉定区婚姻家庭律师
浦东新区婚姻家庭律师
金山区婚姻家庭律师
松江区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律师导航
>>
黄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上海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上海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上海南桥镇家庭律师,上海南桥镇婚姻律师,上海南桥镇离婚律师网,上海南桥镇婚姻法咨询律师,上海南桥镇财产分割律师,上海南桥镇房产分割律师,上海南桥镇离婚律师,上海南桥镇婚姻调查律师,上海南桥镇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
上海南桥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南桥镇
> 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上海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南桥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南桥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家人骑电动车被车撞了交警判出0%责任,能要求肇事方赔偿哪几项
家人骑电动车被车撞了交警判出0%责任,能要求肇事方赔偿哪几项
·
离婚案件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
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时育有两个儿子,后来夫妻两人领养了弟弟家刚出生的女儿,领养时并没有办理任何书面的手续,现在夫妻两人已经离婚了,三个孩子现在都在男方家里,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孩子抚养权归双方,但是因为女方每次看望孩子时,都会闹矛盾,女方有权力想要把女儿带去自己身边抚养吗?
·
您好,我想问下,我以前开了一家店,后转让他人,还差我三万尾款
您好,我想问下,我以前开了一家店,后转让他人,还差我三万尾款,现在还款时间到了,他把手机号换了,微信也把我拉黑,人也不和我会面,到他家里问,他老婆又说不知道这回事,要怎么办
·
律师你好,我在江北新区一家叫南京xx科技网络有限公司定制了一
律师你好,我在江北新区一家叫南京xx科技网络有限公司定制了一款小程序,合同约定5.14交付,但是他们到现在6月23号都没有交付,期间已短信函件催促,一直没有回复也没有交付,要求退款也不退,我该怎么办
·
请问婚前男方购置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与2010年5月我们确认为男女友关系,加入他公司做财务,虽然只占10%的股份,但是公司的法人是我!但是在2011年年初,我们不仅一次性结清了2009年他购置的房子(当时男方只支付的50%首期),而且还购置了新车,并且2011年4月在他老家也购置了商品房(都是以他的名字),请问如果我们结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
男朋友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把他前女友叫到家里
我和男朋友认识,在一起3年了,最近他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把他前女友叫到家里来,上了床,不止一次,我该怎么办,可以叫他赔偿吗?
·
财产问题,父亲去世,父亲去世,别人欠我们家的债,欠条以父亲名
父亲去世,别人欠我们家的债,欠条以父亲名义写的,是否还具有法律效益??????
·
婚后买房53万,首付28万女方出了5万,男方出了23万,贷
婚后买房53万,首付28万.女方出了5万,男方出了23万,贷款25万,20年,房贷还没下来.有2岁半的小男孩由男方扶养,房子怎么分,小孩的扶养怎么分配
·
自治区近年来对干部职工尤其是国家级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技术人员新政策
自治区近年来有没有对干部职工尤其是国家级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技术人员新政策,如中级、高级、获自治区、国家奖、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技术人员在住房面积、采暖等优惠政策
·
结婚证离婚证都丢了,本人不在家,可以查询结婚离婚日期么?
结婚证离婚证都丢了,本人不在家,可以查询结婚离婚日期么?
·
我跟老公结婚十五,现名下有一套房子和车子,老公不给我和孩子的生活费这样对孩子以后
律师你好,我跟老公结婚十五,现名下有一套房子和车子,老公不给我和孩子的生活费,我可以拿着小车和买房的相关证件去贷款吗,这样对孩子以后有影响吗
·
无锡老家2006年拆迁,未通知本人,本人亦未曾授权、委托任何
无锡老家2006年拆迁,未通知本人,本人亦未曾授权、委托任何人,村里拆迁办竟将本人父亲(已故)名下的老宅给了隔壁堂弟。本人上月中旬才知此情。欲讨回说法。
上海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什么是重婚?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1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履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
·
离婚了,能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1、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
·
民政部、教育部、外交部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
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3年3月10日,民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已征得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同意,现予公布实行。各地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规定
·
协议约定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院非排他性管辖的如何办理?
当事人在涉外合同中约定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对其争议具有非排他性管辖权的,只要一方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且该人民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则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有关案件。。
·
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1、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
·
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
1、《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定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
关于国际注册指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说明
指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国际注册申请,时常收到这些国家的审查意见书或临时驳回通知书,给我国申请人的国际注册在时间和费用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在加入马德里联盟时,对《马德里协定》或《议定书》的某些条款做了保留或声明,对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的某些要件进行审查时,主要依据本国法律
·
异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
·
重婚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被告人李某与蒋某领取结婚证,婚后不久李某因故不与蒋某共同生活,离开蒋家外出。李某回来后听说蒋某已与其办理离婚手续。李某准备与金某结婚,金某询问李某是否已与蒋某办理离婚手续,李某托朋友葛某到蒋某家探问是否真正办理离婚手续被告知确实已办理离婚手续,李某将此情况告诉金某,并与金某领取了结婚证。后金某与李某感情不和
·
夫妻因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破裂的,可裁判离婚
1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
双方都同意,法院就一定判离婚吗?
1、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
·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
过失爆炸罪
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上海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南桥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南桥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上海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51650014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上海南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www.shlsw.net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