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房屋是一个价,而车位又是另一个价。但在一个小区内,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的地方比较多,那是不是每一个地方开发商都有权销售呢,这就要看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有哪些形式
  
  目前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可以分成二类四种形式:
  
  第一类是城市区域或商品房住宅小区里,独立建设的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
  
  第二类是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楼房地下停车位(场)。
  
  二、怎么确定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
  
  1、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律文件中,均明确规定多层经营性停车位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该类停车位建筑物(面积)是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可以依法独立办理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该类停车场的房地产权利人为持有《房地产证》的当事人。
  
  2、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地面停车位是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批准同意,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地面上直接设置的停车设施。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由于地面停车位是直接设置在土地表面的停车设施,即是直接设置在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表面上,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鉴于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住宅小区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住宅小区房屋单元的所有人共同拥有。
  
  3、住宅小区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面积),是住宅房屋单元的从物。
  
  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在转移登记时,其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房地产权依附于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屋单元。
  
  根据本文以上阐述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商在转移房地产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不能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单元中分离或分割,不能将首当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约定为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否则,将违反相关房地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小区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应依法随房屋单元的转移而转移。
  
  可见,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4、小区楼房地下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楼房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亦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楼房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状况与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状况如出一辙,楼房地下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对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有所了解了吧。此时位于不同地方的停车位,实际的产权归属不一样,而作为开发商也只能对其中自己所有的车位进行出售,不过如果是出租给业主使用的话,则也是可以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死亡的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办理丧事支出的合理开支、被抚养人的...


·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很多时候交通事故都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做出赔偿的,但是交强险也有一定的赔偿限额,保险公司也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在赔偿限额内做出赔偿。那到底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


·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收入提高了,家中经济条件可以的一般都买了家庭轿车,在马路上有时遇到一交通事故就十分麻烦,需要通过交警部门处理和认定责任,同时事故中的人也会有赔偿问题存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下面的我们进行了简要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


·公司转让需要交接什么资料
      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小车划痕险一般多少
      小车划痕险一般多少钱 一、小车划痕险一般多少钱 划痕损失险保险责任:出现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而造成的划痕损失,保险人都会负责一定的赔偿。 车身划痕险的责任: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而造成的损失进行免除。 汽车划痕险保险金额是多少:保险金额一般主要...


·一、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 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300-600元,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鉴定费由申请人垫付,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但是,这个《办法》已经废止...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交易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中是比较常见的,不同地区的交易规则是不同的,今天本站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对于当地的上市公司,必须要遵守该规则的规定,否则不管是否民事主体的权益造成侵害,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


·高空坠物砸车证明谁的责任?
      高空坠物砸车证明谁的责任?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交契税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交契税吗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