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严重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严重吗?
  
  一、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严重吗?
  
  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可能会比较严重,也可能不重,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自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十九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上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M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三、如何判断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情节是否严重
  
  《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十亩以上;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二十亩以上;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或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毁坏。
  
  第三条 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亩以上;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四十亩以上;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六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十亩以上或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达到二十亩以上毁坏。
  
  对于负有审批征用、占用土地申请职责的国家机关的职员,在受到征用、占用土地的请求之后,需要任何审核申请者提交上来的材料,并核实材料是否属实,进而批准满足条件的申请。若是此类职员,明知申请者并不满足征用、占用土地的条件,但是依旧违规批准的,该职员就有可能会被量刑。
  
  


·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车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因为其方便快捷许多人去外地时会选择自驾的方式,但是在外地毕竟是陌生的环境,对道路情况和交通情况都不了解,因此常常会发生异地违章的情况,而后在回到原地之后才发现有违章情况,这时应该怎么处理外地违章记录? 一、怎么处理...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使用国家土地须获得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人的权益想要的到有效保护,就必须进行发行证登记,所以国土土地使用证便显得至关重要。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土地使用权过户管辖的相关要求
      土地使用权过户管辖的相关要求 土地使用权是单位或个人依法获得的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以土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由于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所以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过户管辖也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经过严格的行政程序,才能予以过户。 一...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贷款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贷款吗国有土地证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是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集资房买卖土地使用证不过户的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当中,您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能会存在集资购买。集资购买的房屋在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因为集资买房是属于多方共同出资的一个房屋,所以对于房屋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在进行划分的时候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集资房买卖...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从农民种地,企业建厂,到开发商盖楼,社会日常的生产活动都会牵扯到使用土地的问题。我国的土地公有制决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为国家,作为公民的我们只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那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


·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商品房最重要的两个证件,人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查看是否两证齐全。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证上面会记载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四至及土地类型是出让还是划拨。那么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私人有划拨土...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新加坡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我国土地是国家与集体所有的,任何人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同国家,关于土地的制度也有不同。在地广人稀的国家,每个家庭可以拥有大片的土地,而在人口密集的国家,土地是非常稀缺珍贵的,人们能拥有的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年限都不会太多。接下来,律...


·土地使用权证管理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管理规定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维护我国的土地资源,其实,我国针对于土地的法规还是比较多的。正因为如此,我国公民就需要了解一下我国的基本土地管理办法,以免因为不了解我国的法规而浪费了我国的土地资源。我国政府对于土地使用证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土地使用...


·承包35年的土地确权后被高速路征用怎么赔偿?
      承包35年的土地确权后被高速路征用怎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是哪里?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是哪里? 一、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是哪里? 被继承人死亡时能确定经常居住地的,以该经常居住地为其死亡时住所地,不能确定经常居住地的,以其户籍地为死亡时住所地。 《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