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问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请问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一、软件转让是否必须登记
  
  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该条颁布实施时曾经在实践中引起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合同如果在3个月内不予备案,则转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是已经实际履行的也不影响合同的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软件转让合同虽然没有备案,但是在软件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转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过不能对抗第三人。
  
  现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的规定是,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
  
  一、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
  
  二、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
  
  三、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故在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和掌握现行《条例》对软件转让合同登记已经由旧《条例》的强制登记改为自愿登记,准确把握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登记本身并不影响该转让合同的效力。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软件的名称。软件名称是确定转让合同标的的基本依据,因此必须在合同中订立。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权利种类是指复制权、发行权、翻译权等的原始权利。地域范围是指受让人享有权利的地域范围,一般是指中国还是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如果仅仅是中国的某一省区,则不认为是权利的转让,而是许可使用。
  
  3、转让价金。价金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转让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转让价金可以一次总付,也可以分期付款。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任何合同中的必备条款之一。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前五项是合同的基本条款,对于合同解释、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法院等问题,往往也需要著作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予以明确。尤其是对于涉外著作权转让合同,管辖法院条款尤为重要。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


·合作技术开发专利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
      合作技术开发专利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1).两个以上的人如果合作完成一个发明,专利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应当共同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以后属于合作人共有专利权。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行使专利权。如果协商不能达到一致,任何一个专利...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随着生活的发展,我们对专利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专利行政复议作为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越来越多的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在这个过程中,关于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的相关规定关乎到我们能否顺利的在有效时间内快速解决专利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带来相关...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原作者享有吗?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原作者享有吗? 一、汇编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原作者享有吗?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


·假冒侵权商标的金额怎么算?
      假冒侵权商标的金额怎么算?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货值金额的认定标准,分别商品未销售和已销售来处理。已销售,货值5万元以上,要追究刑事责任;未销售的,货值15万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已销售不足5万元,但与未销售的合计达到15万元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对没有标价和难以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


·专利申请中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谁?
      专利申请中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谁?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商标被撤销注册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这些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即不予注册。因注册人不遵守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或者是因为注册有效期满未续展而被注销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已经消灭。但是,为了防...


·保护知识产权专利措施有哪些?
      保护知识产权专利措施有哪些?1、仔细实施专利权维护的法令法规,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专利权维护的各种法令法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办力度,使侵权人害怕法令,侵权行为才干有效地遭到遏止,体现出法令法规对专利权维护的效果。2、增强专利权法令维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


·侵犯专利署名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又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有14项,著作人身权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知识产权既包括人身权,又包括财产权。实践中更多的表现为财产权。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


·恶意争议商标是否构成恶意抢注?
       一、恶意争议商标是否构成恶意抢注? 恶意争议商标构成恶意抢注。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规定,强制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 这里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