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鉴于我国目前国有土地的现状,很多时候尤其是公司都会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使您再遇到问题时有条不紊,节约时间,我们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 ?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并签发《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
  
  (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
  
  (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
  
  (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申请单位凭《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7)用地单位凭《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二、申请流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申请流程如下:
  
  1、申办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持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如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市规划局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申办用地预审: 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 需备案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备案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 市国土房管局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3、申办立项和环评批文:经预审同意用地选址的,建设单位向发改委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
  
  4、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设计要点。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规划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申办用地手续,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按前述规定办理手续后,还应按规定提供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地质、矿产、林业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必需的材料,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市国土房管局拟订报批方案,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土地经依法征用、转用成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建设单位按本规则规定办理后续用地手续。 办理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去区县国土分局办理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 新征建设用地,需完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批准用地范围内需要实施房屋拆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 若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收集体土地,在用地单位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需做报批工作前期手续 委托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向区国土部门申请发布征地预公告和拟订征地方案。
  
  区国土部门在被征地村和拟征地现场公告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组织开展对拟征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存,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组织拟订征地方案(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被征地村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用地单位配合)。 被征地村和农户提出申请的,区国土部门组织安排听证(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根据听证情况修改完善征地方案,通知用地单位将预计需要的征地补偿款预先存入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征地补偿款专户。 区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安置途径的可行性、保障措施能否真正落实,提出结论性意见。 向区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补充耕地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持相关资料,向市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并依照其他相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后,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所以,在您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问题时,就可以参照上文我们整理的内容了。由于国有土地的特殊性,我们这篇文章还是很实用的,关键时刻少走弯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同时若上文未能解决您的问题,也请您来我们处获得专业的法律解答。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证表明了持证人对该土地所享有的使用权。在北京尤其是朝阳区这一个工业发达的辖区,能拥有土地使用权意味着拥有了一笔巨大的财富。然而,土地使用权的办理流程非常复杂且严格。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吧。 一、北京朝...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有些企业或者个人会因为一些活动或者项目临时征用一部分土地。那么被征用土地的一方是否应当在这个过程中获得补偿呢?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又是什么?这些内容你都明白吗?没关系,我们现在就带你一起去学习一下当土地被临时征用后补偿的标准。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


·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一、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出让土地,用地人缴纳土地出让金,从政府手中获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书相关法律有哪些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的重新定位,市场经济的活力一下子就涌入广阔的农村田野,相应的就带了土地经营纠纷案件的多发,因为农村土地多涉及集体土地,对于这类事情解决就显得较为麻烦,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书相关的发法律有哪些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书的相关法律 第一条...


·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
      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流转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贤士湖管理处长巷村、永和村、公园村、永溪村、贤湖村、七里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160600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那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了,工程质量的好坏关乎着人们的安全。对此我们要重视起来,工程完工后要进行质量验收,是否达标,那么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 ...


·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能归属于个人财产领域,所以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能进行非法转让买卖和使用。那么,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继承的过户手续是什么?为您进行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所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但是抵押登记之前必须准备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材料齐全是抵押登记规范的需要,也是确保抵押登记合法的要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借款,也可以用于偿还债务。总之,土地使用权的用处是很多的,具体的用处,我...


·抚州市临川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抚州市临川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近年来在我国经常发生,但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一样,所以各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今天我们结合抚州市的相关文件,为您整理了抚州市临川区征地补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抚州市临川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江西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细...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村民拿到宅基地后,就可以合法的修建房屋了,等房子盖好,村民要去办理一个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土地使用者的。如果村民实在想加名字上去,也是可以的,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那么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下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