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如下:1.对中止犯采取从宽处罚原则。对中止犯予以从宽处罚,是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基本处罚原则。我们知道,对中止犯采取从宽处罚原则有利于鼓励犯罪分子停止犯罪,充分发挥犯罪中止制度之“金桥作用”。采取从宽原则是刑事政策的要求,也是符合中止犯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和主观恶性程度的。2.对中止犯采取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原则。我们知道,我国刑法中的从宽处罚原则是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总称。我国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三种不同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处罚原则的规定上也体现了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如对预备犯规定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处罚原则,对未遂犯规定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而对中止犯规定了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处罚原则。即对预备犯和未遂犯都有从轻处罚的原则,而中止犯则至少是减轻处罚。3.对中止犯采取必减主义。根据刑法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对预备犯和未遂犯采取得减主义,即可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从宽处罚。如对未遂犯,如果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未达到既遂,但是具有极其恶劣的情节的,可以不予以从轻处罚。总而言之,是否予以从宽处罚,可以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但是,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对中止犯必须予以从宽处罚,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可见,对于中止犯,审判人员必须予以从宽处罚,没有予以从宽或不予以从宽的自由裁量的余地。4.处罚原则的具体适用。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中止犯包括应当减轻处罚和应当免除处罚两种处罚原则。该条还为具体适用这两种处罚原则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否造成损害是适用两种不同的处罚原则的条件。(1)应当减轻处罚原则的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对中止犯适用应当减轻处罚原则的条件是“造成损害”。所谓造成损害,是指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没有造成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如甲本来打算故意杀害乙,但在着手后,因而乙的求饶而放弃了杀人的念头,结果只造成了乙轻伤的结果。(2)应当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对中止犯适用应当免除处罚原则的条件是“没有造成损害”,所谓没有造成损害,是指没有造成任何实际的危害后果。5.注意中止犯与刑法第13条“但书”的关系。对中止犯适用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原则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未达到犯罪既遂,但还是已经达到足以构成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应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止犯。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进行了犯罪准备,没有着手实行的情况下,因为情况有变,主动撤退,但未放弃犯罪意图的,不是中止。例如甲乙二人预谋盗窃某银行,在白天“踩点”之后,晚上前来行动。发现银行有很多人在加班,不便下手,便撤走打算改日再来行窃。这属于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人遭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放弃犯罪意图。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再例如,律考试题:甲某携匕首赴乙家杀乙途中,因肚子疼痛难忍而回家,属于犯罪撤退,成立预备犯。3、即使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的,也是自动中止。例如甲某使用过期失效的农药(本人不知过期失效)投放到乙某杯中,意图杀乙。后改主意,在乙某喝水之前将杯中水倒掉。虽然因为农药已经失效,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杀害乙某),但甲某并不知道,在自认为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放弃犯罪的,可成立犯罪中止。4、在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出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而撤离的,属于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由于犯罪中止之后,并不能保证犯罪行为并没有落实,故此并非所有中止犯罪的主体,都可以被免除处罚。任何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过程之中又中止的情形,在法院最终量刑时,犯罪中止者的辩护律师,都会从中止处罚,请法院从轻处理。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希望能够及时的将他们绳之以法的,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选择包庇它们,其实,不管是包庇什么犯罪分子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对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就是常见的一种惩罚的方式,那么,您知道它的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诈骗多少成立刑事责任2023
      诈骗多少成立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


·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样进行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要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录取口供的时候,采用了刑具、实施了暴力手段的话,那么此时就会构成刑讯逼供罪。那被认定为刑讯逼供罪的该怎样进行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构成刑讯逼供罪怎样进行处罚 (刑法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


·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要想对犯罪嫌疑人发起公诉,就必须做到证据确凿。而收集证据的时候,办案人员要按照程序进行,保障证据的合法性及客观性。否则,经过检察院审理,发现非法证据的,要进行排除。那么,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刑事诉讼法中非法...


·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
      现实生活中,因为纠纷致人伤害的事情屡见不鲜。如果有意重伤他人身体,就牵涉到故意伤害罪,必然会受到刑法的处罚。那么,在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中,对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及相关知识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伤害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


·贿络诈骗罪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从法律条文上分析,刑事法律规范是一种处罚性质的法律规定,在改法中,制定了诸多的罪名,贿络诈骗罪就是其中的两项较为常见的罪名,由于不少人一生都不需要用到刑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故而不少人不知道贿络诈骗罪法条规定是怎样的,所以本站我们为您合作能力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诈骗罪及其...


·亲告罪自诉案件的原告是谁?
      亲告罪自诉案件的原告是谁?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亲告罪一般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


·投毒后解毒的是不是犯罪既遂?
      投毒后解毒的是不是犯罪既遂? 一、投毒后解毒的是不是犯罪既遂? 投毒后解毒的是犯罪既遂。投毒是比较特殊的情况,既可以是既遂也可以是未遂,要看对方的目的是否达到,以及投毒的目的。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


·当事人行贿10万元判刑吗
      一、当事人行贿10万元判刑吗判决按照我国的行贿罪进行审理,处罚这类违法人员的罪行。行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如行为人偷税而给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走私人员为走私物品进出口而给予海关...


·在拘役期间能玩手机吗?
      在拘役期间能玩手机吗?拘役期间不能玩手机,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它限制的是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拘役期间不允许用手机对外联系,但是可以通信。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来看,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