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是要根据证明赔偿的,比如说医疗费是根据医院实际的支出进行赔偿,伤残费是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报告,根据伤残报告来赔偿,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收入证明计算的,没有劳动收入的人,是不主张赔偿的。
  
  


·交强险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交强险赔偿包括哪些项目?一、汽车交强险赔偿原则 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商业车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对剩余理赔金额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免赔率,最终确定相应理赔金额,但商业车险的理赔原则是有责...


·教师暑假期间车祸有误工补贴吗?
      教师暑假期间车祸有误工补贴吗?教师暑假期间发生车祸,是可以要求误工补贴的,但如果没有产生收入的减少情况,则不可能主张误工费赔偿。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我国机动车发生事故每年都有很多起,而且还有不少人碰见了机动车事故,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


·车祸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时,进行车祸的司法鉴定程序是必要的一环。车祸司法鉴定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受理,并且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所需的程序也较为复杂。在下文中就车祸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作出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


·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现在我国正处于法律的完善阶段,往往很多事情只有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能够办完。交通事故也一样。如果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就很难的快速解决。那么在此的我们为您支招,要是在我国遇到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 一、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


·管辖权异议交给谁
      管辖权异议交给谁 一、需要盖章的材料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份 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份 盖章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 盖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盖章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谁 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向受理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对相关赔偿不满,可以提出司法鉴定来确定赔偿标准。这时需要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是什么样的?申请司法鉴定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下面结合一篇范本来给您做一个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


·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也就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员死亡时候所需要进行的赔偿数额的标准。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是需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有关内容。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以下数据...


·房屋居间合同违约金该交吗
      房屋居间合同违约金该交吗 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是否属于违约 (一)居间合同解除后是否应对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中一般约定如由于一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居间合同,则应赔偿中介受到的损失即佣金的损失,一般以房屋总价2%来计算。实务中有不少案例是由此引起。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


·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样的?
       购买新车,很多车主都非常的爱惜,所以会给自己的车子买各种保险。那么关于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样的?没有交强险本身车子的所有人就是违法的,较强险是必须要购买的一份保险,没有购买发生事故,所有的费用就应该有责任人自己承担。 一、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为了切...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可以协商解决,不会引发纠纷。而由于房屋的金额较大,双方在发生争议时都不愿意妥协,所以常会引发纠纷。那常见的买房纠纷有哪些呢?在这些纠纷中,有些是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但有些去是不可以的。那在法律上,究竟哪些房产纠纷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