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中止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一)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不能发生在既遂之后,但如果对犯罪既遂缺乏合理解释,也可能人为地限制中止的成立范围。(二)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行为人中止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出于真诚悔悟,有的因为对被害人产生同情之心,有的由于惧怕刑罚处罚,有的为了争取宽大处理,如此等等。一方面,不能将引起行为人中止犯罪的原因,当作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从而否认中止的自动性。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存在客观障碍就否认中止的自动性。在存在客观障碍的情况下,有时行为人并没有认识到,而是出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应认定为中止;有时行为人认识到了,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中止。(三)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中止行为分为两种情况:行为未实行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时,中±L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行为实行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四)有效性。不管是哪一种中止,都必须没有发生行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行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上述四个特征,使其分别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相区别。同时具备上述四个特征的,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既可能发生于犯罪预备阶段,也可能发生于犯罪实行阶段。而自动性作为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的标志。自动性的要点是“自主放弃犯罪”,与此相对,预备犯、未遂犯是遭遇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放弃犯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贪赃枉法的案件相继发生。其中比较大的牵扯到国家的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算是一个。可能很多非法律工作者都不明白什么是私分罚没财务罪,以及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处罚和量刑标准。今天我们收集到一些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私分罚没财物罪定义 私分罚没财产罪,是指司法机...


·入室强奸罪怎么判?入室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不少的强奸行为,这样的行为被社会所不容,更有甚者入室强奸。面对入室强奸,您可能想知道入室强奸是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吗?入室强奸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入室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入室强奸不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也只是普通的强奸罪,可能还会...


·网络盗窃多少钱立案?如何处罚盗窃罪?
      对于网络盗窃犯罪的立案,也是按照一般盗窃罪的立案进行的,此时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网络盗窃多少钱立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网络盗窃多少钱立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


·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用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未遂犯刑法原则上规定了从宽原则。因为行为毕竟没有造成刑法所规...


·哪些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
      一般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有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是会被国家的公诉机关所追诉。但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况也是有的,下面我会为的您介绍一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况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什么是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


·绑架罪的证据具体包括了哪些
      绑架罪的证据具体包括了哪些一、绑架罪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如证明被绑架人被暴力劫持、被威胁、被麻醉、被强制或被骗至非法关押地点、被非法拘禁、被剥夺人身自由、被虐待、被伤害、被杀死等能够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证明绑架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所为的证据...


·附加刑数罪并罚原则是什么
      附加刑数罪并罚原则是什么 一、附加刑数罪并罚原则是什么? 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数罪并罚的原则还包括: 1、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 (1)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行一个死刑,不执行其他主刑。 (2)数罪中判处几个...


·北京敲诈勒索罪量刑细化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一项以非法获得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那么,依据我国当前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犯敲诈勒索罪,该对其如何量刑,它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北京关于敲诈勒索犯罪的详细量刑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缓刑考验期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和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都是因为受到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和保护。如果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有任何的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话,肯定都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可以考虑判处缓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缓刑考验期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刑诉法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一、刑诉法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 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