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与受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3、出具公证书。
  
  二、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就有效,只有公证遗嘱才必须公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事实上,当事人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以后,之后对遗嘱的整个公证程序都是在公证机构的主持下进行的,对于申请人来讲,申请人只需要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准备材料并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即可。
  
  


·法律规定孙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法律规定孙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法律规定孙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如果孙子的父亲在孙子的祖父母之前去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孙子可代为继承应由其父亲继承祖父母遗产的部分。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遗产诉讼时效过期啦怎么办?
      遗产诉讼时效过期啦怎么办?遗产诉讼时效过期啦可以私底下找对方进行协商,否则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至于能否胜诉的话,主要是看对方的抗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且是专属管辖。请注意...


·同一继承顺序有无先后?
      同一继承顺序有无先后?1、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应同时开始继承。这样做并不会使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作为死者的妻子的一方,她除了依法可以得到夫妻共有财产的半以外,要和子女一起共同继承丈夫的遗产。2、根据我国《民法典...


·两份遗嘱以第几份为准进行继承
      两份遗嘱以第几份为准进行继承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这一规定,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


·收养关系可以继承养父母财产吗?
      收养子女也是第一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


·父母继承儿子遗产期限有哪些规定
      父母继承儿子遗产期限有哪些规定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


·一、遗嘱公证后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一、遗嘱公证后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第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自己的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第二,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 1、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时涉及到两个步骤,一是要进行户口注销,在被继承人也就是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


·放弃继承权后果包括了哪些
      放弃继承权后果包括了哪些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


·抚恤金和丧葬费能继承吗?
      抚恤金和丧葬费能继承吗?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体...


·一、抚恤金的代位继承权应当怎么认定?
      一、抚恤金的代位继承权应当怎么认定?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


·继承权丧失的情况包括什么
      继承人拥有的继承权是自其出生之时就享有的,但这样的权利也有可能因为一些情况而丧失。那么实践中,继承人继承权丧失的情况包括哪些呢?具体又有什么内容?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