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违约金?合同违约不赔违约金会怎样?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什么是违约金?合同违约不赔违约金会怎样?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法》第 114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一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相当的理念,表明了违约金的赔偿性特征,同条第 3 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义务"。这一款规定的违约金便带有惩罚性质。这样看来,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原则上承认违约金具有赔偿性,但也不排除其惩罚性,具有双重功能。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上述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二、合同违约不赔违约金是否违法
  但无论怎样,违约金的约定,只要不违法,应受到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2006 年 6 月 23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在借款合同中,对逾期还款,违反借款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等违约行为约定支付违约金,与约定计收利息均是对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约定,该约定不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四倍利率的限定仅适用于利息,对违约金的约定没有任何强制性限定,因此,法院不宜主动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拒付违约金和付不起违约金是两个回事,付不起违约金属于民事案件,不会坐牢。但是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过高,一般在借贷金额的20%以内。一旦过高,司法机关为了维护稳定的交易环境可能会有所介入。在我国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方式,在借贷过程中,我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在借贷的前提就是要双方互相信任。借贷合同违约不赔违约金会怎样?后果是很严重的,不仅会损失个人信誉还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疑惑,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 劳动者要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不要写成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这是相扶相依的,但是您要知道,合同成立后,并不代表着合同就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只有在经过双方确认以后,并且已经签字盖章,这才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而且合同的成立需要建立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合同的...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


·什么是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什么是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有很多分类,如果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根据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是两个截然相反的合同形式,而对于二者的构成条件法律也是有规定的,那么什么是非要式合同,非要...


·银行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
      银行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


·合同诈骗200万能判缓刑吗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缓刑;3、数额巨大、有其他严重情节或累犯者,是不能判缓刑;4、法律依...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国际贸易运输合同范本及内容 合同号码: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


·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定解除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


·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算生效吗?
      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算生效吗? 一、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算生效吗 没拿到手不影响合同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签了没付款生效吗 合同签订后,对方未付款...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我们发现在一些合同纠纷中,可能因为情况特殊而最终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当然属于犯罪的,自然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比较严重了。而现实中,也要仔细区分一下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才行,以免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那到底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


·无偿代理合同和 有偿合同的区别
      无偿代理合同和 有偿合同的区别 一、无偿代理合同和 有偿合同的区别 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