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影响执行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面对的各种法律问题和情况也越来越多。在实际情况当中,法律之间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发现。这个时候就需要不断地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对之前的矛盾问题进行补助,在企业和合同当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叫做破产清算。而在破产清算的过程当中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事义务和责,如果企业还要执行其他的民事义务和责任的话,这个时候就出现了矛盾,那么执行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以及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影响法院对于民事问题的判决。其实破产清算和执行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并没有任何可以影响的地方。破产清算和民事执行两者是可以同时进行的。所以只要认清两者的途径不同,以及两者的意义不同,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以及重合的地方,就可以判断破产清算是否影响执行。破产清算有两种进行的方式,第一种是通过专门机构的资产评估机制来确定可以变现的价值。第二种是随着我国的制度不断完善,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通过《企业会计制度》就可以对历史成本进行调整,从而估计出变现价值。上面所说的第二种会计制度,由于他颁布的时间较晚,很多的新企业还没有采用,所以清算的相关部门在接管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的时候,首先要按照新的会计制度进行准备,对于上文所提到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一定量的调整,但是如果不可以进行新会计制,独进行调整的话,也可以利用资产账面价值来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有多少,也就是两种方法可以同时使用,当然先试用第二种方法。在民事执行当中有几个基本原则,这几个基本原则就决定了民事执行和破产清算是没有什么相关之处的。原则可以分为执行合法原则,执行当事人不平等原则,执行适度原则和执行穷尽原则这几个原则,就可以使不同的政策和判断之间不出现矛盾与冲突。关于民事执行和破产清算的区别,也可以直接得出二者不会相互影响的结论,因为如果申请破产的话,债务人已经没有任何的清偿能力了,根本就不可能对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所以要以破产的方式对于债权人进行公平有序的情场,但是在影视执行程序,高中债务与通常依然具有清偿能力,所以不需要强制执行,也不需要通过破产的方式进行执行,二者是不能够同时进行的,先试用你是执行,如果不行的话,在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对全体债权人利益的保全,企业申请破产之后破产变现的价格要对所有的债权人进行偿还,而后者的民事执行是不针对于所有债权人的是针对于个别的债权人的,所以对于对象来讲,二者是完全不一样的。也就是说二者永远不会同时履行。也不会进行任何的影响。二者的性质,适用对象以及是用的情况都不同,所以破产清算是不会影响执行的。一般事项进行民事执行,如果在山穷水尽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破产要给员工发补偿吗?
      有关企业的问题,最让人忧心的就是裁员、破产等问题。而对于企业破产,其实就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当,导致的债务达到了企业最大权限,而且有可能已经超出,又不能够或者没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就会造成破产。1.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通过了债权人对债权的申报时间之后,便可以向管理的人去申请。...


·企业破产清算原则
      企业破产清算原则 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长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 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二者的联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主要方式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


·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如果因为一些债务没有办法清偿的,就可以宣告破产,破产就会有一个清算程序。那么关于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清算全称是破产清算,是公司因为没有办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而启动的程序。 一、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


·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是什么
      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 一、私募基金估值的原则是什么? 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


·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 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 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一、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企业破产法在对重整程序(第8章)、和解程序(第9章)及破产清算程序(第10章)分别作出规定的同时,将三种程序的受理阶段作了合并性规定。合并性规定中包含了管理人制度(第3章)。这里所称的管理人,是对重整程序中承...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也就是说,有担保的,可以优先受偿) 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


·公司法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市场经济主导下的社会瞬息万变,商机与危机祸福相依,一家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乃至无力清偿债务最终宣告破产的情形极其常见,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后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清算组对破产公司财产债务人员等进行法定的清算事宜。公司法破产清算如何进行,包含哪些内容? (一)...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多久终结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