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因职业病失去劳动能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者在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如果单位违反解除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预告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单位预告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如果解除或终止的原因是属于用人单位引起的,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通常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办理离职手续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但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金经协商达成一致,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或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即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应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否则,将可能承担超过仲裁时效而承担败诉的后果。
  
  
  综上所述,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方面都不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中会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的,一旦违约则会进行相应的违约赔偿,当然也是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特殊情况。
  
  
  
  


·赔偿金和代通知金都是劳动法中所规定的
      赔偿金和代通知金都是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是为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维护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同时智障赔偿金和代通知金可以吗?这个是不可以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关于赔偿金和代通知金的相关内容。 不能同时主张赔偿金和代通知金。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


·劳动仲裁的期限有多长,有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的期限有多长,有什么程序 一、劳动仲裁的期限有多长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仲裁期限,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


·停工留薪期期限有多长?
      停工留薪期期限有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


·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当然取保候审。有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必须在犯罪嫌疑人不具有危害社会的危害性的时候才能够进行举报候审,当然学保候审期间也存在很多问题,很多人比如说,想知道。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一、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


·工程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包括哪些内容?工程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1)总论部分。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①序言; ②索赔事项概述; ③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 ④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索赔报告关键部分之一,是索赔成立的基础。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期满无理由辞退是否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期满无理由辞退是否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


·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应对措施任何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都离不开资金的运作,资金是否充足资金流动性是都充足是企业能否在规定工期内完成项目的必要保证,因此对于建筑工程资金风险控制需要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资金的管理。我们收集了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


·包工头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的规定:关于建筑工程或者经营权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个人挂靠经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确认。建设施工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者经营权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个人挂靠经营情况下,非法用工主体搜招用的人员与发包方、转包方、分包方、被挂靠方之间不存在劳...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要点有哪些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虽然在生活中并不常见,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合同。一个完整的合同可以减少工程后期的纠纷,那你知道如果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呢?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相关内容,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 确定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订立目的和依据 二、 设计项目的内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