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房子的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一、离婚后房子的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不属于共同债务,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⑴必须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离婚之日或一方死亡止。
  
  ⑵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夫妻双方为维护共同生活的需要引起的债务;一类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产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⑶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夫妻关系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这种共同共有的性质,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
  
  ⑷)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一方在清偿了全部债务而使另一方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后,在夫妻之间产生了新的按份之债,履行了全部债务的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综上所述,另一半在失去产权的情况下不可能还需要偿还房贷。除此之外,如果是按揭贷款的房子想要办理过户的话,这也不太容易实现,因为夫妻双方对房产没有完全的处置权,产权上的任何变动是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的。除非双方能想办法,一次性还完按揭的房贷。
  
  


·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一、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1、一次还本付息法 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年利率(%)] ...


·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
      很多人反映,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都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之后,自己的利益遭受了很大的损害。这也就为后面的购房者提了一个醒,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其中的陷阱。那到底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陷阱一:个人现金收房。 由于许多业主已对“现金收房”的把戏...


·拆迁公司强拆我的房, 行政机关要担责吗?
      一、拆迁公司强拆我的房, 行政机关要担责吗?  房屋虽为拆迁公司所拆,但拆迁公司拆除房屋行为的权力来源于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因此行政机关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


·深圳厂房征收律师如何处理赔偿问题?
      深圳厂房征收律师如何处理赔偿问题?深圳厂房征收律师如何处理 (1)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如何赔偿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


·单位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单位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提供的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1)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期房抵押什么意思?如何办理?
      如果我们手头有和开发商签署的购买期房合同,在我们面临资金短缺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期房抵押的方式来获得贷款。那么期房抵押什么意思?办理期房抵押有哪些手续?这些内容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通过一篇文章来给您讲讲相关内容。 一、期房抵押什么意思? 期房抵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在...


·二手房可以贷款吗?
      二手房可以贷款吗 答案是购买二手房同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的流程一般是:公积金查询、房屋评估、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银行审核及公证、交易受理登记的产权、他项的权证送银行放款。申请的商业贷款的流程一般是:房屋评估、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


·离婚房产给孩子名下应注意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离婚的现象,法治社会中离婚是需要走法律程序,在离婚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是关于房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给自己的孩子,那离婚房产给孩子名下应注意什么?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可以吗 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