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楼房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楼房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吗?
  
  一、楼房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吗?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
  
  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二、办理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三、申办程序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在城镇的商品房是没有相关土地使用证书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书是在开放商受伤的。商品房只有相关的房产证,但是购房者可以在买房的时候要求开放商出示相关土地使用证书,确保土地相关权限是没有问题的,再进行相关的购买。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国家和集体让开发商和农民承包进行投资生产,使用权有着一定的期限。承包土地就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问题。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可以补交出让金继续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多久能拿到?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最快一天内, 最长不超过三天。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办理时要交验户口,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工本费10元。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居民身份证法》第十...


·省道绿化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省道绿化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由于之前人民过于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所以在经济发展起来之后,不少地方开始全面的进行绿化带的建设,对于绿化带的建设是有一定的规划的,所以难免会涉及到一些征地的问题,只要涉及到征地那么一定会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那么省道绿化带征地补偿标...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中,一些开发商往往会在购房合同中做手脚,以侵犯购房者的利益为代价,来赚取利润。为了避免购房合同中有不利于自己的内容,就要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注意其中的细节,那么买房子签合同要注意什么细节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


·南昌湾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昌湾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南昌湾里区为了城镇建设,征用了大量农村土地,不少农民成为失地农民。为了弥补其损失,征地部门会发放一笔补偿款到村里,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及发放。作为农民,自然是最关心能够拿到多少钱。那么南昌湾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 一、公益登记 1、因城镇规划、公益事业、项目征地等原因致使村或小组人均家庭承包地小于0.05亩的地方,该如何确权登记? 答: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因此,对因城镇规划、公益事业、项目...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呢?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做阐述。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


·土地确权结束后,没确权的土地会怎么处理还有使用权吗?
      土地确权结束后,没确权的土地会怎么处理还有使用权吗?  没确权的土地不会怎么样,确权是为了给自己的土地颁发一个属于个人所有的证明或者证书,一来是为了保护农民权利,二来国家是为了考虑土地流转做基础性的登记工作,为下一步土地流转做准备,进而解决年轻人没人种地的问题。   土地不确...


·土地经营权能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经营权能不能继承?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不属于某个家庭成员。当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归于消灭,并不能作为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