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罪的主体要件是怎样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罪名都是一般主体构成的,即行为人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就够作为犯罪主体。那么对于遗弃罪来讲,他的主体是怎样要求的呢?下面,我们带来遗弃罪的主体要件,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遗弃罪的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根 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 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 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 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 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 妹,有扶养的义务。
  按照立法精神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 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老保姆不计较待遇,多年帮助雇主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等,雇用一方言明养其晚年,对于这种赡养扶助 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
   二、遗弃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一)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二)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首先,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该罪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扶养以及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父 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也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满足法 定条件。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也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
  对于遗弃犯罪来讲,自然只能是由自然人构成,而此时法律要求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此罪,因此遗弃罪的主体要件除了是一般主体外,还要求属于特殊主体。


·我国刑事诉讼的结构是什么
      一、我国刑事诉讼的结构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形成了以法院判决为中心,检察机关干预公安机关侦查,提请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很少联系的直线型结构。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权力强大,影响控制着刑事诉讼后面的每一个环节。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各方面活动都会受到公安...


·先行羁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有些刑事案件的罪犯,在宣判之前是先行被羁押了的,此时虽然不属于剥夺其人身自由,但也是做出了一定的限制。而在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宣判之后,有的人就有疑问了,此时先行羁押的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先行羁押日期日后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先行...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种类。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知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道刑人一月可以回家...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


·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依法判处拘役会留案底吗
      依法判处拘役会留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武装不对制式服装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规定,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等犯罪行为,并且同时又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犯罪行为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否一样?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否一样? 一、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否一样?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


·绑架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的犯罪形态也是包括了中止、未遂以及既遂的,不同犯罪形态下,法律规定的量刑是不同的。那么绑架未遂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绑架未遂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