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建筑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首先,我国建筑行业的合同还是很不完善的,很多地方还存在盲点和法律规定的漏洞。其次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建筑市场,业主往往提出各种苛刻的条件,建设单位迫于生计的去接受。许多施工单位都期望着能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往往因为业主的不规范行为难以实施。最后就是不认真履行合同的问题,一旦出现问题,不管是施工单位还是业主,都喜欢找领导商量,或者请客送礼。合同内容很难切实履行。再者就是施工单位不设置合同管理部门,很多项目工程都没有监理合同管理专门机构,整个合同的管理和操作都难以执行,更无法对工程施工进行及时的监督和管理。
   (一) 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施工单位应加强人员教育,普及法律意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其实我国不乏各种优秀的技术管理人员,但是合同管理人员尤其缺乏,所以,企业应在管理团队中挑选一批优秀人才去参加培训和学习、支持他们进行专业培训,力图建立一支专业化强、素质水平高的合同管理队伍,努力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 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在开展一些经常性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只要合同人员依照合同办事,就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三)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有利于规范合同形式,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可帮助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保证项目施工方案和计划能符合国家规定,避免缺款少项,并避免出现有损公平的事件出现,还能让当事人了解合同的运行;除此之外,这种方式能促进行政单位对合同进行监督,帮助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处理纠纷,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用标准化的范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促进合同规范,保证合同的真实性。
   二、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的总和,工程成本直接反应出建设效率的高低,材料的使用率,机械设备的情况等。工程的成本是企业工作情况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评定企业工作质量的综合指标。
   (一) 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降低成本
  作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做好技术方案设计工作,保证施工技术方案既符合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条件,又能促进施工单位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二) 加强材料费管理
  材料是建设施工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节省材料费用,对降低施工成本有积极作用。要严格进行材料管理,从材料源头开始把握,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的质量。
   三、建筑工程项目的人员管理
   (一) 强化终生学习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强,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自身的能力,做好工程管理工作。
   (二) 优化执业资格考试
  建筑行业的执业考试应严格考核要求,所报执业资格考试应与所从事岗位相一致,理论内容与实践内容要保持一定比例,既要满足知识面的要求,也要满足实际工作经验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建筑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人员管理,我们对每一种管理也为您做了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了解建筑工程项目综合管理这方面的知识。另外,建筑工程项目综合管理在建筑工程中是很重要的一块,希望相关人员能够引起重视。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


·员工面对未解除劳动关系也不发工资纠纷应该如何应对?
      员工面对未解除劳动关系也不发工资纠纷应该如何应对?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会因为种种原因不发工资,因为拖欠员工工资而导致的纠纷事件很多。很多员工在工资被拖欠后并不知道怎么处理,就是一味地等待。那么未解除劳动关系也不发工资纠纷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方式?我们结合劳动法相关知识,在这里...


·施工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
      施工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 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一)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


·被安排加班在疫情期间工资几倍
      被安排加班在疫情期间工资几倍?(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试用期辞退员工赔偿吗
      法律规定了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呢?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形已经很常见了,如果企业辞退试用期职工要不要赔偿呢?这些问题都影响着试用期员工的切身利益。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试用期限是由《劳动法...


·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的条件是什么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吃饭时间摔倒了算不算工伤
      吃饭时间摔倒了算不算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所以应该属于工伤。建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


·最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
      工伤十级属于工伤伤残中最轻的一种,但此时也是需要对工伤职工做出相应的赔偿,对此有相应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那么您知道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吗?我们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最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离职后,另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职位,从而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向原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原单位遭受的损失超过了违约金,那职工还需要另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