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律师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一、刑事律师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六)其他与本条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二、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206条分别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经担任过该案某一审判阶段审判工作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也应当回避。而且根据有关司法精神,曾经担任过本案侦查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起诉、审判工作,曾经担任过本案起诉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审判工作。
  
  可能大家都知道对于审判人员来讲,在诉讼过程中要适用回避制度,但其实作为代理人的律师,其实也是有回避要求的,只不过有关规定中对律师需要回避的情形要求不同。因此,实践中要注意区分需要回避的对象范围。说的简单一些,关于律师的回避,在刑事诉讼中,同一个律师不能同时为两个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致人重伤是否可以判缓刑
      致人重伤一般不会判缓刑。一般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影响。致人重伤属于加重处罚情节,法定刑一般在三年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怎样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该怎么进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只有具备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和他人的行为才会构成犯罪,这就是我国的刑事责任能力制度。那么具体来说怎...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有哪些?
      我国土地辽阔,有众多的珍贵野生动物品种。为了保护这些稀有资源,我国特制定了相关法规以保护。可是有很多人,对于猎杀珍贵野生动物的相关认识都不太清楚。那么,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相关...


·构成强奸罪怎么判刑2023
      构成强奸罪怎么判刑构成强奸罪的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


·构成什么条件才算是刑事拘留
      构成什么条件才算是刑事拘留 一、构成什么条件才算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


·聚众斗殴罪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


·嫌疑人部分认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嫌疑人部分认罪可以判缓刑吗嫌疑人部分认罪缓刑也是可以判的,但是要符合缓刑条件。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了解认罪后果和全案证据的基础上,在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或辩护人的帮助下,自愿认可检察机关的指控;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刑期或者犯罪情节上的从宽认定并载明...


·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
      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 一、过失犯罪判拘役的会有案底吗? 被判处拘役会有案底的,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会留案...


·犯罪中止有效性结果有哪些
      犯罪中止有效性结果有哪些犯罪中止可以分为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和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认定: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


·入室抢劫量刑是什么,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和平年代,但是社会仍有很多不安定的因素的产生。比如盗窃,抢劫,相对严重的还有入室抢劫。我们都在疑惑,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办。我们该如何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带您聊聊入室抢劫量刑的相关知识。我们期待此次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详情请继续向下阅读。 一、入...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一、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比如造成伤残,要根据伤残的十个评级来确定赔偿,而且年龄的大小对于赔偿的结果也会有一定的影响。《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