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 一、建设项目征地的相关内容
  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预审内容包括如下:
  (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或经批准的国家、省有关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供地政策;
  (三)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合理,包括是否确需占用农用地、可否调整占用非农用地等;
   二、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建设项目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
   (一)建设项目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建设项目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对于不同的各方面的利益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一定要对其有透彻的了解,这样才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从而保证项目的正常推进运行。希望需要的朋友们仔细阅读以上知识并且继续咨询。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会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进行征地,然后开展相应的经济项目。国家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所以国家在征地的同时会进行一定的征地补偿。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吉林...


·合同到期土地能否要回?
      土地合同最易产生各种纠纷,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合同到期土地能否要回?根据土地合同的相关法律条例,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答案,我们将在此为您进行简单清晰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对于土地合同有初步的了解,解答您的疑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在我国,无论是建设商品房还是其他娱乐与教育等设施,使用的土地都是有年限的规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不同,但无论是何种用途,都会面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那一天。那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咋办?有些人甚至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上的房屋也会到期,是这样的吗,我们来...


·永清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永清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代社会,走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路边某个区域正在进行拆迁征地,征收土地对于被征收者来说最为关心的就是征收补偿费用的多少,他们肯定希望补偿费用越高越好,但是补偿费的多少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那么,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时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
      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 土地的流转是近年来比较热门的话题,很多地区也都出来了相关规定为土地流转进行约束,确保土地流转规范。但是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都有哪些,您可能了解的不是很全面,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必须要确保土地的性质不发生改变,确保土地使用合理,这一切都离不开严格的...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农民之间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引发纠纷后,经协商无效的,可以采取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在这方面,我国有专门法律。另外,为了规范这类纠纷的处理,最高法也出台了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我们透过这篇文章...


·土地使用证能行政撤销吗?
       买房子的时候,您都是在意自己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是写着自己或者自己配偶的名字的,对于房产证的重视意识您都是存在的,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证同样也应该引起您的注意。那么关于土地使用证能行政撤销吗? 一、土地使用证能行政撤销吗 根据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


·农村承包地算不算父母遗产?
      一、农村承包地算不算父母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不算遗产,遗产必须是具有完全的产权,土地并不拥有完全产权,使用权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②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


·为了解除外地就职人员的住房,以及其小还上学的问题,今年在一些
      为了解除外地就职人员的住房,以及其小还上学的问题,今年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开始试行租售同权政策,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府,自然也是试点之一。由于该项政策目前仍处于试行阶段,故而不少劳动者对于北京市租售同权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不甚明晰,故而铝塑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北京市...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各地主管土地的相关行政单位的工作任务其实是非常繁重的,因为国家就要求必须要做到对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在以土地经营为核心的基础下,国家土地单位是必须要积极参与到土地市场当中的。因此人们想要使用国有土地资源,就首先要通过有关单位先获得土地使用权。那么,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