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一、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2、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3、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六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九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二、哪些土地可以租赁?
  
  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很多的人员他们还是需要租赁他人的土地来进行一些生产性的活动,这样的话可以给自己带来很多的财产类型的收益,当然这样的一种土地使用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使用费用,但是有一些合同如果是无偿的话,就不需要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
  
  


·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证?
      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证? 您应该都听说过土地他项权证这个概念,但是有一些人对于土地他项权证到底是干什么的?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证这个问题并不是很清楚。土地他项权证是在做房产抵押时的一种抵押凭证。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证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他项权...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各个省市也会根据自己的发展所需,进而对人民的土地进行征收。但是,国家和地方的土地征收并不是无偿性的,只要是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就享有对土地的赔偿。那么,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


·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
      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那么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


·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
      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用于建设。当然,南京作为大城市也存在着这样的情况,而在商业用地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如何安置被征地方也成为能否和谐完成征地的关键。那么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在下文中将带来相关程序的具体介绍。 ...


·关于宅基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新变化?
      一、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新变化 ? ? ? ? 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私募股权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对于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业所得税...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办理流程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办理流程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理流程 (一)申请和受理 1、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被诉人愿意接受仲裁的除外)。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①...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对土地没有使用的时候就会将土地出让给一些土地使用者,而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相应的出让金,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符合相应的用地计划,那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文为你解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