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个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另一个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里所讲的实际上就是“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构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在劳动法中也是规定了在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在劳动合同中也是会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了一个月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金。
  
  
  


·公路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公路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公路铁路的建设对于完善我国基础交通设施是不可或缺的,政府部门在道路建设规划后会制定出具体的建设方案,并将此建设项目交由承包方的施工团队来完成。通常情况下政府所发包的工程项目会有多个承包单位共同竞争,而承包人也可通过多种的渠道获得承包权。那么公路工程承包方...


·保洁公司劳动合同具体是什么?
      保洁公司劳动合同具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


·劳务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务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劳务承包是企业员工自己完成对外承包的项目承包活动,工程项目临时招工也是劳务承包的一种。在劳务承包时员工要注意签订承包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劳务承包通常是短期的合同,因此注意事项有很多,劳务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劳务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


·劳动者上下班途崴伤算工伤吗
       一、劳动者上下班途崴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崴脚是不属于公司的。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随着劳动争议事件的不断增加,合法解决劳动争议,已经成为维护劳动关系中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之一。而在处理劳动争议这类案件时,首先在经过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后方可进行起诉。那么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作详细解答。一...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比如拖欠员工工资、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1、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只是禁止...


·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不管是谁在离婚之后正常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的,但是由于不同的年龄段的孩子所需要的开销不一样,所以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是有区别的,当然不少人认为抚养费用的支出和夫妻的收入是有一定关系的,那么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


·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违约金条款吗?
      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违约金条款吗?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但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


·认定工伤的期限是多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


·对于试工期怀孕了会辞退吗?
      对于试工期怀孕了会辞退吗?需要分析具体情况,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一、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一)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康复性治疗费用、转外地治疗的工伤交通费、工伤住宿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二)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