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方工程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土方工程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简况及特点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工程造价
  4、质量要求
  5、计划工期
  6、建设单位
  7、勘察单位
  8、设计单位
  9、施工单位
  10、土方工程特点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期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监理规划。
   三、土方开挖的监理巡视检查
  (一)预控:
  1、监理人员应在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系统。
  2、监理人员要了解施工单位土方运输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熟悉采用的开挖方法和开挖顺序,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3、监督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与材料准备及技术措施准备。
  二)过程质量:
  1、监理员应该规定各施工单位在基坑边缘堆臵的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距边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臵高度不应超过1.5 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适应加大,软土地区应禁止在基坑边堆臵弃土。 2、监理员检查施工中机具停放的位臵是否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督促施工方对机械行走的上下坡道加固,在基顶周边设有围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同时严禁从基坑顶乱仍物体、工具入基坑内。
  3、要求施工单位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作好坑内明排水,并经常检查降水是否正常,水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引起周围建筑物下沉变形或基底土隆起等事故。如在恶劣的季节开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和必要的技术措施,同时,坑面、坑底排水系统应良好;如在潮汛期开挖土方,应有防洪措施,防止坑外水浸入坑内;冬开挖时,须防止基地遭冻,如设有围护结构但须隔一段时间方施工基础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留适当厚度的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发现围护结构有水土流失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封堵。
  4、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3-1的规定。
  5、基坑开挖时监理员必须时时提醒施工人员遵循“由上而下,先撑后挖,分层开挖”的基本原则。要求基坑开挖施工单位与挖土单位密切配合,要坚持先撑后挖的原则,严禁先挖后撑,或边挖边撑,或超挖等做法。在开挖支撑位臵时,应快挖快撑,一般应先开挖支撑位臵的土方,待支撑好后,在开挖其他土方。
  6、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挖土机械的类型,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坑低保留150-300mm土层不用机械开挖,由人工开挖修整,以保持坑底土体的原状结构。
  7、无论采用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都要要求挖土单位注意保护测量坐标、水准点,以及监测埋设的仪器与元件;严禁在开挖过程中碰撞、损坏围护结构、支撑、工程桩和止水帷幕、降排水设施;对周围的电讯、电缆、煤气、供排水管道等重要地下设施,要求施工方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撞坏而造成事故。
  8、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应与监测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对围护结构、支撑等的内力变化与变形、基坑顶地面沉降、坑底隆起、孔隙水压力、地下水位变化以及临近周围建筑物动态等进行了解,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现场巡视,用肉眼观察。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施工单位,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对策,加以控制。同时,还要经常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标高、基坑平面位臵、边坡坡度等复测检查。
  9、基坑开挖中拆支撑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实施,自下而上逐层施工的结构,逐层拆撑。如要换撑,必须用临时支撑顶住,然后再拆除原有支撑。
  10、监理员对基底的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基底的土质情况,特别是土质与承载力是否与设计相符。
  (2)通过施工变形监测,检查基底围护结构是否基本稳定。
  (3)当基底为砂或软黏土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及时铺碎石、卵石,其厚度不小于20cm,对下沉尚未稳定的沉井,其刃脚下还应密垫块石。
  (4)如遇有局部超挖时,不能允许施工单位用素土回填,一般应用封底的混凝土加厚填平。 (5)如发现基底土体仍有松土或有水井、古河、古湖、橡皮土或局部硬土(硬物)等,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协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
  11、基底垫层施工时监理员的检查内容:
  (1)当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70%以上后,方允许施工单位停止抽水。
  (2)施工单位人员用法兰盘加橡胶垫圈封闭集水井,在其上敷设加强钢筋,应用不低于C20混凝土(最好掺些快凝剂)填筑该处与底板平。
   四、挖土施工监理措施及方法
  挖土工程中的问题一般就是指工程事故。杜绝事故关键在于做好预防,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阻止事故的发展扩大。
  通过上述的介绍,相信您对土方工程监理细则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从土方工程的特点、土方开挖的监理巡视检查、挖土施工监理措施及方法等几个方面简略地熟悉一下监理细则,能够给您提供一定的帮助。但是当真正遇到此类纠纷时,


·在我们的生活中工伤其实是非常的常见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工伤其实是非常的常见的,对于工伤的相关规定我们大多数人也都有一定的了解。对于工伤认定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检验部门的,工伤认定我们一般都会认为去做伤残鉴定,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工伤认定一定要到事故发生所在地吗?一,当用人单位所在地与事故发生地不一致的时候,受伤职...


·职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职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条件是什么?非职务发明创造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从事的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规定任务;二是没有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二、职务发明的具体认定及法律依据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


·年休假怎么算,怎么计算年休假工资
      现实中,对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也是很重要的,这样才能知道自己可以有多少天的年休假。当然,法律中规定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工资的。那这个年休假的工资又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两个问题吧。 一、年休假怎么算 1、累计算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


·工程合同可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


·非法使用童工加班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雇佣童工这样的事情,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加强,在现如今已经基本得到了控制。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一些小县城,仍然不乏这样的现象。其实我国的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我国的法律也是绝对不允许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非法使用童工加班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


·公司会轻易的辞退新员工吗?
       一、公司会轻易的辞退新员工吗? 公司不可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一、 工资贷款具体手续 手续包括: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申请人本人的工资卡、申请人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另外的资产资信方面的证明。 个人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


·工作半年有年假吗
      至少工作一年才有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工作满了10到20年的年休有10天,但是要注意,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是不能算在年休里面的,所以工作半年是没有年假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克扣工资和加班费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克扣工资和加班费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克扣工资和加班费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经济性赔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


·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鉴定原则是怎样的
      在工作期间受伤、残疾,或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产生,这些情况依照程序进行工伤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得到相应赔偿。只是不知道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毕竟大多数人都是用右手做事,右手受伤对本人的生活影响会更大一些,这个问题得根据工伤鉴定中伤残等级鉴定原则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
      在市场经济生活中,有很多人在跳槽,也有不少人被解聘。对于那些跳槽人群,一般会向用人单位提交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表明自己自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任何经济补偿。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书写的,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不受理。 一、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