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是很多人都不理解的,房屋遗产税也就是房屋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时候需要缴税,而房屋赠与是一种行为,房屋赠与也行需要缴税的,遗产税与房屋赠与都是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遗产税的有关内容。
  
  一、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 ? ?
  
  
  房屋遗产税是需要继承房产需要缴纳的税收, 而房屋赠与是一个房屋转移的形式,二者是有截然不同的。房屋遗产税是继承者在继承被继承者的房屋时候所需要缴纳的税收,而房屋赠与者需要缴纳的是契税。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但是,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 二、房产继承税收征收方法是什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范围内,不论身份,可以依照法律自由交易房产,交易价格不可低于其地区房价的合理评估下值。
  
  2、任何人的房产可以通过赠与或者遗产继承的方式给予他人,任何人通过赠与或者继承得到的房产免税部分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人均居住面积。任何人死亡后的房产可以按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条件进行继承,继承不超过人均居住面积的部分免税,超过的部分国家征收百分之九十后可以给予继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近颁布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三种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
  
  1、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目前,我国还未实施遗产税的征收。
  
  ?????? 三、房屋继承产生费用
  
  ?????? 1、公证继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2、缴纳公证费2%
  
  房屋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
  
  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3、房权变更
  
  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
  
  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
  
  4、对外售房过户
  
  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
  
  5、缴纳个税及其他税
  
  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
  
  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6、房管部门缴费
  
  文中为您介绍了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的有关内容,房屋遗产税包含了房产继承的时候缴纳的20%的个税和其他税费,而房屋赠与则需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 ?在进行房屋遗产继承的时候缴纳遗产税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何更少地缴纳遗产税,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情况中进行一个计算。想了解


·什么是离婚析产:离婚房屋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
      什么是离婚析产:离婚房屋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分割双方房屋共同财产。如果房屋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因为离婚,将房屋进行过户析产,因为过户后的房屋还是属于原来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需要交税吗:1.如果离婚后,一方放弃房产,该房产被视为对方无偿赠与一方,不征收个人所...


·疫情房贷还款延迟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房贷还款延迟申请的规定是什么?疫情房贷还款延迟申请的规定是最近疫情房贷可以延迟还,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全国进入全民防疫状态,出行受限、延期开工,对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为了配合防疫工作的进行,央行等五部门2020年2月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
      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者双方名下,以个人财产还贷或者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等不同情况下,该婚前付的首付买房子离婚归哪一方,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呢?其实谁拥有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要看具体情况,本文将一一介绍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归属的各种情况...


·一、农村自建房属于遗产吗?
      一、农村自建房属于遗产吗?农村自建房属于遗产,宅基地虽然不可继承,但是土地上的自建房可以继承。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遵循“一户一宅”制,建房的标准不能超过各省市规定的面积。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房产如何立遗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房产如何立遗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房产需要是本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之下做出关于房产如何分配的遗嘱内容。1、如果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矛盾时,有公证遗嘱的应该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2、立遗嘱人要具备行为能力,所立遗嘱要出自立遗嘱人...


·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


·自然人、公司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自然人、公司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那么才能最终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才行。但究竟买房子税费是谁给呢?对这方面的问题,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买房子税费是谁给 1.付款时需写明:总价...


·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顾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为了规避风险,确保利益不受损害,在购买二手房前最好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至少应该知道在这其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购买二...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押金退回吗?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押金退回吗?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押金是不需要退回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


·一、房产租赁备案需要网签吗?
      一、房产租赁备案需要网签吗?必须网签后才能办理租赁备案,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二、网签的作用电子商务...


·一、房屋租赁条款之高空坠物条款有什么作用?
      一、房屋租赁条款之高空坠物条款有什么作用?房屋租赁条款之高空坠物条款的作用是:有效的避免因房屋的使用人不是本人后房客由于高空坠物的问题引发的矛盾,从而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租房人应当明确,虽然房子是租用其房主是他人,但是并不意味由本人造成的失误或者差错可以由房主承担。确实是承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