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
  
  一、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
  
  1、专利权期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
  
  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5月3日至6月3日期间按照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 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 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 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不足需要再次补缴的,应当依照再次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时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当缴纳的全部年费和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10日至6月10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交了25元。缴费人在6月15日补缴滞纳金时,应当依照再次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金额为90元,还应当补缴65元。
  
  对专利权的终止,实际可以分为正常终止与非正常终止两种
  
  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者不足而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当缴纳或者补足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专利权终止日应当是上一年度期限届满日。
  
  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关于专利权的终止,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正常终止与非正常终止。除此之外,还要特别注意,要是专利申请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专利证书费的话,那也是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的。而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每年也需要缴纳专利年费。区别不同类型的专利,每年需要缴纳的年费标准也不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意义是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第15条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怎样收费?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怎样收费? 一、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怎样收费?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


·商标侵权涉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涉刑立案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起刑标准定为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起刑标准定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增加了其他情节严重...


·犯了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犯了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判刑? 1、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3、假冒专利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 (...


·销售商标注册权侵权商品怎么判罚?
      销售商标注册权侵权商品怎么判罚?《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可以继承吗?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可以继承,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转移。这一规定表明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融会贯通亡后,其享有的著...


·专利申请需要三维图吗
      ?专利申请需要三维图吗专利申请,很多人都觉得比较难,其实对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还是非常简单的,首先在专利申请时是需要提供三维图的,这样更加分,其次除了提供立体图之外,最好还要提供俯视图,这样更具有说服力。俯视图提供一个就好,另外在做些简要的说明就可以了。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很多东西我们...


·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
      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 一、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 1、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2、排他许可。...


·想要知道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现如今,很多人都不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就算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不知道如何申请著作权。如何登记或者申请软件著作权呢?下面我就想就两个问题来解决您的疑惑,第一个问题就是“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需要登记软件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驰名商标的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要想知道驰名商标的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必须知道有关国家商标法的有关内容和条例,如今市场商品活跃,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专利或者商品呈现给您,这个时候商标的申请成功也就至关重要,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总结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1、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基本概念是中国国家工商行...


·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商标保护是通过商标注册,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人受到保护。 商标保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主动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