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可以协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起诉来进行救济处理,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合同当事人除了在另一方有根本违反合同之时可以解除合同外,在另一方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时,可以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二、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时的救济方法。1、卖方不交货。交货是买卖合同关系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卖方未按约交货则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可采取实行履行救济方法,即买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货义务;同时买方也可采取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赠偿的救济方法。2、卖方迟延交货。迟延交货不同于不交货,迟延交货并不一定构成根本违约,只有迟延交货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买方方可撤销合同,当然,不论买方是否主张撤销合同,都不妨碍买方就迟延交付向卖方请求损害赔偿。3、货不相符。卖方交付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或包装等方面与双方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则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主张:①要求交付替代物;②要求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③在宽限期内履行;④要求减低价格;⑤撤销合同(解除合同);⑥请求损害赔偿。三、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时的救济方法。1、买方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货款。支付货款是买卖合同关系中买方的一项基本义务,买方未按约支付货款,则卖方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支付价金,或者请求赔偿和解除合同,也可以行使留置权或停运权,把货物留下来作为支付价金的担保,直至买方支付全部价金为止。2、买方不按合同约定受领货物。此种情况下,卖方可以规定一段额外合理时间让买方受领货物,也可以采取解除合同和请求损害赔偿的救济方法,还可以提起支付价金之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处理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 那么必须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进行救济处理,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情况来处理。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继承是没有次数限制的,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


·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是怎样的
      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是怎样的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


·为什么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房屋租赁是外出工作的人必经的程序,在租房子问题上,我们要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就要与房东一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那么为什么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原因。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原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


·一、天津户口房屋买卖政策是什么?
      一、天津户口房屋买卖政策是什么?1、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


·新婚姻法解老人再婚房产继承难题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老人再婚房产继承难题是怎样规定的 “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和“丈夫的婚前财产”等于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


·房屋买卖未成要给中介费吗
      由于房屋买卖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房产中介一般也会收取较高的中介费。而通常中介费的支付都是在交易成功之后,那么,在法律上,房屋买卖未成要给中介费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房屋买卖未成要给中介费吗 事实上,房屋中介从事的一般都是居间行为。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


·引发房产纠纷以后,如果我们普通公民面对的是开发商的话,要为自
      引发房产纠纷以后,如果我们普通公民面对的是开发商的话,要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不管是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是诉讼的方式解决,基本上都需要在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的帮助之下进行,才有可能针对房产纠纷的部分得到一个比较妥善的解决方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产纠纷律师苏州水城收费依据是什么? ...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据很多人反应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纠纷,而这些纠纷却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虽然想要事先采取措施预防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出现,但其实大部分人对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生活中一些鸡毛蒜...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继承须按3%交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对于非法定继...


·房产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房产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将房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说的简单点就是进行房屋买卖。在实际进行转让的时候,我们要清楚的知道该房产是否是法律允许进行转让的,同时具体房产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律师635我们就来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商品房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


·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有啥意思?
      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有啥意思?重婚期间房产按共同共的意思是按照双方共同拥有进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说双方不再生活在一起,保持着分居的状态的话,那么就需要将这个财产按照份额或者是平均来进行一个分割,在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应着重考虑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实际出资者的贡献,婚前还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