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二、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应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交给了劳动者,一旦具有《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①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者;
  
  ②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等,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用人单位如果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采取什么措施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⑴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可在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左右书面通知劳动者,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终止。
  
  ⑵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尽可能限制其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红线。
  
  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做好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者,应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再通知劳动者走人,则容易产生纠纷。
  
  4、与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职工、外籍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应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8年。其次,对于外国人在我国就业者,用人单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不应超过其就业许可证的期限。
  
  5、对于工伤伤残等级为1至6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职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我们没有办法确定你所说的违法须签劳动合同到底是哪一种情况。如果是公司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进行赔偿,比如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已经有三年的话,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是三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在这里所说的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其他情形的话,欢迎来详细咨询。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之所以是这样规定,个人理解,是因施工单位是实施主体,施工质量是做出来的,无论是好还是不好,...


·职工签了劳动合同的有啥影响?
      职工签了劳动合同的有啥影响?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确保合法的享受以下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上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实现同工同酬。 2、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


·员工工伤鉴定后辞职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在生产作业中保护设施不完善等情形下,遭受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时候劳动者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积极申请工伤鉴定,已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员工工伤鉴定后辞职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上海市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


·追讨工程欠款有几种途径
      追讨工程欠款有几种途径建筑工程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伴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且因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款项数额比较大,工程欠款也就比较常见。而在产生工程欠款后,债权方要想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呢?对于债权方来说,应该怎样防范工程欠款纠纷,以保护自身的债权?对此,本文...


·分公司注销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随着现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公司会发展子公司、分公司来进行对外扩张,扩大规模。对于分公司而言有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有招工的权利可以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分公司注销劳动关系如何解除。通过下面的相关法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分公司注销了,...


·老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老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是怎样的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


·员工生病请假,是否要扣全勤奖
      员工生病请假,是否要扣全勤奖1、可以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公司规定请病假不给全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的,全勤奖不是法律规定必须支付的项目,但是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


·更换劳动合同的情形:
      更换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