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一些诉讼活动当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证据可以支持整个案件的一些诉讼请求,从而是一方当事人获得胜利。这样的现实生活当中,在很多诉讼活动当中确实存在着伪造证据的情况。很多人想了解。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案件中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既可以是在诉讼中,有时也可以是在诉讼前。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所谓伪造,是指编造、制定实际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或者将现存证据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以违背事实真相。
  
  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渭情节严重,则主要是指动机卑劣的:多次进行帮助的;帮助重大案件的当事人的;因其帮助行为导致诉讼活动无法进行、中止的;造成错案的;影响恶劣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是民事诉讼,如果伪造正确的话是需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处罚的,如果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话,那么就会进行罚款,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将有可能构成刑事方面的犯罪。
  
  


·婚前存款是夫妻财产吗?
      婚前存款是夫妻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


·企业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一、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1、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


·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一、怎么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内容是什么? 将债务重组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具体内容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吗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吗?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吗? 所谓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一、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 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使分居满两年,也只是作为认定夫...


·借钱给别人怎么写借条合法?
      借钱给别人怎么写借条合法? 一、借钱给别人怎么写借条合法? 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借条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


·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借条、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需注意的是,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则应盖有债务人的印章;如果债务人是个人,那么必须有债务人...


·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
      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 一、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 1、债务人的保证人能追偿反担保人,根据《民法典》(2021.01生效)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一、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 银行破产并非一无所有,可以用剩余的资产偿还或者有其它机构接手,那么存款都是安全的。实际上,定期存款存在银行还是比较保险的,虽然银行是允许倒闭破产的,但是银行在国家是有保证金的,而且数额不小,因为,存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在银行倒闭之后...


·公司债权转股权协议应该怎么写
      公司债权转股权协议应该怎么写债权转股的这种模式,实际上各位股民在平时购买股票当中就类似于债权转股。公司有的时候和他人发生了债务债权关系以后,会直接将这种关系转换为公司当中的股份,日后可以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但是由于债权转股肯定是涉及到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过股东大会同意以后,双方还...


·怎样写高利贷欠条才有效?
       我们都知道,法律是禁止发放高利贷的。但是,在实务中,因为银行贷款的条件和资格较为严格,企业急需融资或者个人因意外或创业等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较大数额的借款却无法筹得,被迫需要借高利贷。所谓高利贷就是远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借款给他人。那么作为放高利贷者,怎样写高利贷欠条才有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