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什么不同?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我们您对于民事诉讼法的了解其实有着一定的基础,因为民事诉讼法是和我们生活最相关最贴切的。所以说我们就对别的法律有所忽视。就比如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其实对我们的生活也有关。那么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什么不同呢?
  
  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有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有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3、举证责任不同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举证。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热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供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4、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主要使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相关法律知识】
  
  (一)、关于调解:
  
  1、民事诉讼中:
  
  (1)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均可以进行调解;
  
  (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
  
  2、刑事诉讼中:
  
  (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2)对《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3)对公诉案件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民事诉讼中: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
  
  2、刑事诉讼中:
  
  (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地域管辖的确定原则
  
  1、民事诉讼中: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
  
  (1)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四)管辖权的转移
  
  1、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刑事诉讼中: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五)审判组织的人数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即可,没有更具体的人数要求。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除了须是单数外,还要求:对于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人组成,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至七人组成;对于第二审案件,合议庭应由三至五人组成。
  
  (六)回避申请的决定权
  
  1、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七)公开审理的情形
  
  1、民事诉讼中: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2、刑事诉讼中: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3)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八)申请恢复诉讼期间的时间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2、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九)近亲属的范围
  
  1、民事法律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刑事诉讼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行政诉讼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十)立案以及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2)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但法律及有关文件没有规定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间。
  
  (十一)是否准许撤诉
  
  1、民事诉讼中:在宣判前,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
  
  (2)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出于自愿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十二)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
  
  1、民事诉讼中:
  
  (1)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公诉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十三)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及批准延长
  
  1、民事诉讼中: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2、刑事诉讼中: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十四)送达判决书的时间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十五)上诉的期限和对上诉的限制
  
  1、民事诉讼中:
  
  (1)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
  
  (3)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三种特定的裁定提起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2、刑事诉讼中:
  
  (1)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10日;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5日;
  
  (3)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刑事裁定的种类。
  
  (十六)二审的审理范围
  
  1、民事诉讼中:
  
  (1)第二审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
  
  (2)第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第二审的审理范围可以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2、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十七)二审的审理期限及批准延长
  
  1、民事诉讼中:
  
  (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对裁定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可以延长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
  
  (1)审理对判决上诉、抗诉和对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十八)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
  
  1、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用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
  
  (十九)申请再审的期限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2、刑事诉讼中:法律对申诉和提起再审没有期限的规定。
  
  (二十)决定再审的案件是否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1、民事诉讼中:
  
  (1)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十一)拘传的适用条件
  
  1、民事诉讼中:
  
  (1)拘传属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只能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是必须到庭的,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3)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而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可以适用;
  
  (4)法律没有规定拘传可以持续的最长时间。
  
  2、刑事诉讼中;
  
  (1)拘传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2)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必要时决定适用拘传,不以经过传唤为条件;
  
  (3)拘传持续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
  
  对于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什么不同的问题我们看上面的文章可以看出,其实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最不同的地方就是诉讼的方面,对于诉讼的目的情况等等都有所不同,民事诉讼法是和刑事诉讼法起诉的方面和主体也有着不同。
  
  
  


·买弹弓和钢珠会拘留吗
      买弹弓和钢珠会拘留吗?一般是不会被进行拘留的;钢珠属于管制内器材是不能购买的。在淘宝店单纯购买钢珠是不违法的,但如果连同钢珠枪等一齐购买,则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二、刑事拘留的规定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我国常见的三种诉讼类型,从名称上以及所涉及法律区分,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但是,我们也会看到现实中不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类案件。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哪些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久呢?为您解答。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一、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


·罪犯被判刑2年8个月能减刑吗
      一、罪犯被判刑2年8个月能减刑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


·抢劫罪侵犯的权益是什么
      抢劫是属于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最主要还是因为在抢劫的过程当中,很有可能还会引发其他性质的犯罪。可以说对我国公民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都是非常多的,我国刑法当中针对抢劫罪的量刑都是比较严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抢劫罪侵犯的权益是什么? 一、抢劫罪侵犯的权益是...


·故意犯罪类型具体是怎样的
      故意犯罪类型具体是怎样的(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


·抽逃出资罪主体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主体是什么?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不仅人数多,且相互间关系非常松散,并有随股票转让的可变性,所以,创设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可能存在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强奸罪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判定标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


·销赃罪的立案标准?
      在我国,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来的财物,但是仍然帮忙出售犯罪得来的财物的行为,或者明知是通过违法得到的,但是仍然低价买来自己用或者低价买来然后高价卖给他人,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的行为,都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就是一种销赃行为。一、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