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虐待罪都进行了那些修改?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随着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对我国社会上的人群权益进行一定的保护。儿童的保护利益一直是我国的重视的一部分群体,对我国的未来发展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那刑法修正案九虐待罪都进行了那些修改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关的解答。近年来,虐童事件、虐待老人等行为经常引起人们的关注,但是在网民和普通民众愤愤不平之外,往往对于这种行为无能为力。目前我国已经有些法律规定涉及到此类事件的防控,当我们谋求从《刑法》上寻找救济的时候,往往受限于虐待罪构成要件的规定而不能利用刑法的规定获得救济。事实上,这种救济途径的尴尬根源在于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存在着漏洞、空白。而《刑法修正案(九)》对于虐待罪的修改,预计能对于这种局面带来积极的影响。
  一、最新《刑法修正案(九)》对虐待罪的修改
  根据2015年8月29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其针对虐待罪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修改:1、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三款修改为:“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2、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虐待罪的刑事诉讼程序启动的修改来看,其改变了原先全部虐待罪告诉才处理的模式,将“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况排除在“告诉才处理”的范围之内。这就将一部分虐待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权掌握在了国家机关的手中,在被害人自身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时,由国家机关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体现了国家对于人权的保护的加强,避免了因强制、威吓无法告诉而无法得到救济的情况。从虐待罪的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可以得知,《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罪的主体由具有特殊的家庭关系的主体扩展至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这些人员和机构在负责看护人员的日常起居等事项时就具有了《刑法》虐待罪中要求的“监护、看护职责”满足了虐待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当实施相应的虐待行为,情节严重的,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扩大虐待罪犯罪主体范围是本次虐待罪修改的最大之处,此次修改将大量的原先难以处理的行为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二、对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的理解
  虐待的本质特征体现在虐待行为的经常性、一贯性,行为人并不想直接一次性造成被害人伤害或者死亡的结果,被害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损害也是逐渐形成的,一次虐待行为不足以构成虐待罪;而故意伤害行为对人体造成的损害后果则是由一次性的伤害行为造成的。虐待罪的主观故意是使被虐待者肉体上、精神上受摧残、折磨,行为人并不想直接造成被害人伤害、死亡的结果,被害人所以致伤、致死是由于长期虐待的结果。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在于使被害人的身体产生轻伤以上伤害的结果。虐待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的人身健康权。从上面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的区分可以得知,《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并不是虐待罪包含了故意伤害罪。两者是性质不同的犯罪行为,不能混为一谈。
  三、虐待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分
  针对具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构成行为既构成虐待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况该如何处理的理解实践中,由于行为人在虐待家庭成员的过程中经常伴有故意伤害的手段,容易发生被虐待人伤害甚至死亡的结果,对这种案件,原有的观点认为应该依照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标准,结合具体案情分情况处理;认为行为人对被虐待人有故意伤害行为,但没有给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后果的,应该视为虐待,在经常性虐待过程中,其中一次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给被害人身体造成伤害,且客观上已经给被害人造成伤害后果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将该行为分离出来独立评价后,其他虐待行为能够充足虐待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将故意伤害罪分离之后,其余虐待行为不构成虐待罪的,只能以行为人犯故意伤害罪一罪处罚。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对虐待罪的修订,在将故意伤害行为独立出来后,剩余的行为仍然够成虐待罪的,应该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并没有采取数罪并罚的处理方法。虐待不仅仅出现在未成年的儿童身上,还规定对老人、精神患者等行为障碍或行为受阻的人群实施的虐待构成轻伤或死亡的,我国法律机关进行相关鉴定,并进行相关了解的犯罪当事人,予以虐待罪严惩。
  
  
  


·审查批捕阶段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一、审查批捕阶段发现漏罪怎么处理?审查批捕阶段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


·可以对危险驾驶罪判缓刑吗
      刑法修正案九中对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犯罪行为作出了增加,也就是说现在有四种行为是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那之后自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此时,可以对危险驾驶罪判缓刑吗?要是你不清楚,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探讨。 一、可以对危险驾驶罪判缓刑吗 危险驾驶罪能判缓刑,具体的...


·在我国规定的自首算认罪吗
      有人局限性的认为所谓的认罪跟自首根本就没有什么差别,我们都知道自首是犯罪嫌疑人在做错了事情以后主动的到公安机关投案,有人觉得这种投案的行为就等同于是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所以对于自首算认罪吗的这个问题就是有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何谓自首和认罪。 一、...


·缓刑考验期满累犯怎么处罚?
      为了减少犯罪现象,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多种刑事法律规范。在受害人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来自其他主体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侵害时,是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得到救济请求的,死啊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案情判决,有时会判处缓刑,若缓刑考验期满累犯会被怎么处罚呢? 一、缓刑考验期满累犯怎么处罚? ...


·醉驾后找人顶替构成什么罪
      醉驾找人顶替被查实的,醉驾者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罚金;顶替者涉嫌构成包庇罪,一般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可能性比较大)。对于故意进行伪证处理的,是需要由司法机关在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后进行认定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犯了诈骗罪应该判几年刑
      诈骗罪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且被害人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做出处分财产的行为,最后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那么,犯了诈骗罪判几年刑?根据相关规定,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犯了诈骗罪判几年刑 诈...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是特别法吗?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是特别法吗? 一、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是特别法吗? 不属于特别法; 特别法是对于特定的人群和事项,或者在特定的地区和时间内适用的法律。一般法与特别法是相对而言的。例如相对于《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就是特别法。特别法又可以称为特别规...


·判有期徒刑认罪态度好减刑多少?
      一、判有期徒刑认罪态度好减刑多少? 法官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首先要看罪犯是否“认罪、悔罪”。“认罪、悔罪”除了罪犯要以主动真实的言辞和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以外,还要以罪犯积极、自愿、认真地接受改造的客观行为表现出。除此之外,法官还会综合考虑原判情况及罪犯接受改造情况。 认罪态...


·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是公司企业经营都是必须要缴纳相关税费的。但是有些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进行伪造,擅自销毁账簿,变造隐匿等行为,这就触犯了偷税罪,那么新刑法偷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将对偷税案立案标准等内容进行整理资料,为您解决疑惑。立案标准:逃...


·酒后寻衅滋事会判刑吗?
       一、酒后寻衅滋事会判刑吗? 酒后寻衅滋事是否会判刑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如果达到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则是需要判刑的。是属于寻衅滋事的涵盖范围,但不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也可能只是构成治安处罚。例如酒后闹事任意毁损财务那么就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


·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问题有哪些?
      毒品犯罪一直是我国打击力度比较大的一种犯罪类型,而且在我国毒品犯罪率也是非常的高的,当然由于毒品犯罪的高收益使得不少人都铤而走险,开始想着要种植一些毒品的原植物,其实种植这些原植物也是属于犯罪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问题有哪些? 根据本款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