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保管合同,是您都理解的保管人给寄存人保管物品并收取相应的费用,难免会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一定是保管人或寄存人有违约行为,那么保管合同纠纷该怎么解决呢,的我们在此为您解答。
  
  
  一、 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双方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保管合同纠纷的协商解决是指当保管合同违约现象出现后,违约方应主动与受害方取得联系,向其说明违约的原因和理由,并积极主动地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以取得对方的谅解,而受害方在发现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后,也应当及时与违约方取得联系,迅速与对方协商以合理解决纠纷。当事人的协商解决是基于双方自愿,因此,这种方法是一种最为行之有效的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协商解决既不伤害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有利于将来继续合作,同时它与仲裁、诉讼相比,省时、省力、省钱。但是,在采用协商解决保管合同纠纷时,也应注意一些基本原则,这就是合法原则、自愿原则和平等原则。所谓合法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协商解决保管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所达成的协议的内容也应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弟三者的利益:自愿原则是指保管合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时应完全基于自己的意志,并没有受到对方的强迫、威胁或其他的外界压力。
  
  二、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通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说服教育,在提高认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调解一般应遵循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原则,自愿的原则和合法的原则。
  
  调解通常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机关的调解和人民法院的调解四种。对于民间调和行政调解所达成的协议,通常不要求具备某种特定的形式,因为这种调解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可以拒绝执行调解协议。但是,对于经过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调解而达成的协议,却要求依法制作调解书,因而这种调解协议书一经送达并签收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协议,否则,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种调解书的制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姓名和职务;合同纠纷的主要事实与责任;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内容;仲裁费、诉讼费其他费用的负担等等。调解书不同于协商达成的协议就在于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协议完全没有法律约束力,而调解书有些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具有强制执行性。
  
  三、 仲裁
  
  保管合同纠纷的仲裁是指保管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协议的方式自愿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关,由仲裁机关居中按法定的程序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项法律制度。
  
  理解仲裁制度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1、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意愿协议为前提,也就是说,仲裁机关的受理必须有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仲裁协议和申请,仲裁机关本身不能依职权行合。没有当事人合法的仲裁协议,仲裁机关就无权进行仲裁:《仲裁法》第4条明确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仲裁机关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有裁决权这也就是说,当仲裁机关不能通过调解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时应及时地依职权对合同争议的事实作出判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裁决,且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仲裁作为一种最为常见和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法是因为它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有效地结合起来了。对保管合同纠纷进行仲裁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在选择仲裁方式,仲裁机构和仲裁人员以及在仲裁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均需出于双方当事人的完全自愿。根据《合同法》规定,保管合同发生纠
  
  纷时,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在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凋解解决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里所要求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就反映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精神在仲裁活动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当事人双方在诉讼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即无论当事人是公民还是法人,也无论其经济实力是强是弱,更不管其经济性质如何,在仲裁活动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第二,仲裁机关必须切实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如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等等。
  
  (3)先行调解原则
  
  所谓先行调解是指仲裁机关在作出裁决前,根据案情的可能或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应当先行调解,以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仲裁法》第51条对此作了规定,即“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愿意调解的,仲裁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4)仲裁权独立的原则
  
  仲裁权独立是指仲裁机构依法独立进行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主要表现在仲裁机构相互之间没有隶属性;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机关对案件的处理行一裁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不存在复议和上诉的问题、至于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朽,法律是赋予其效力的,保管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文书中规定的时间自行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面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诉讼
  
  诉讼即通常所说的打官司,是合同纠纷最终的解决途径。
  
  只要当事人协商不成,合同中没有规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的审请活动,使合同纠纷最终得到公正合理自勺解决,一般保管合同纠纷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时,首先应确定其是否有管理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25条的规定保管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管辖的人民法院进行选择,但这种选择必须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
  
  当事人既可在合同订立时以合同条件的形式确定管辖法院,也可在合同纠纷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选择具备的管辖法院,但如果没有这种选择,那么案件就应由被告住所地属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在确定厂管辖权后,通常按照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对保管合同纠纷进行审理,作出生效的判决。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有权采取如下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文书中所指定的财产或票证;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等。
  
  以上内容介绍了对保管合同纠纷解决的4种办法,协商解决是最和平的解决办法,在双方都资源的基础上自行解决,调解是双方通过第三方说服劝解下,互谅互让的解决纠纷,仲裁是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解决,诉讼是合同纠纷最终的解决办法,如果前三种办法都无法解决,那最后就会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利用法律强制违约方赔偿等。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一、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分两款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除承运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以外,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1、承运人对旅客自带行李...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


·合同承诺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承诺的期限是多久 承诺期限是受要约人成立合同的权利的存续期间。承诺的期限依据要约是否定有承诺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二是未约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 1、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承诺应当在要...


·一、出租人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终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


·签订的合同传真件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传真件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合同书、信件...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拆迁代理合同怎么写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拆迁代理合同怎么写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编号: 法专字( )第 号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 一、 主合同的基本情况 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借贷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


·合同期满辞退了需要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标题即合同名称,写明赠与性质、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居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当事人基本情况是指...


·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应怎么处理?
      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应怎么处理? 居间合同是一种由买卖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诺成合同,当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买房者和卖房者往往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而产生分歧。当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究竟哪方为过失方,如何划分责任?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签了居间合同后违约...


·实际履行原则的的例外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排除实际履行原则的适用:
    
      1、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标的物灭失时,实际履行标的已不可能。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